1. 招标条件
劳务外包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中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由**中运****公司委托****进行招标,本项目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便利店)项目:位于广州市白****机场高速平沙至蚌湖路段,距离**国际机场15.6公里服务区东西两侧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31,794平方米( 47.69亩),规划建筑面积26,490平方米,综合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预计2024年12月底开业投营。
****服务区位于**市**区,从埔高速 K9+150处,**北三环高速以北的位置。服务区分东、西两个区域,总用地面积130388.69㎡,总建筑面积为12814.95㎡。其中商用物业面积共1917.08㎡,物业使用面积为1039.01㎡,使用率为54%。
****停车场项目:位于****停车场,分别为北环高速与松岗北路交汇处桥下、三园里大道交汇处****收费站以西)、**大道交汇处以西桥下等,占地面积分另为8000平方米、3000平方米、5000平方米。****停车场均已投入自营。
小洲艺术区项目:位于**港快速与小洲路交汇以东,占地面积约20000平方米,项目已投入运营
(2)运营管理情况:专业化运营管理。服务区经营区域通过公共挂牌招租方式进行招商租赁,公共区域聘请派驻场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对服务区公共厕所服务设施、环境卫生及现场秩序进行标准化管理。自****停车场系统进行收费及管理。
(3)亮点:**服务区采取半开放式设计与周边的**湿地、石马桃花公园、均和墟历史街区等旅游景点实现互通,建成后不仅能更好地满足来往“国际性航空权纽一一**机场”巨大客流的车辆停车、能源补给、休息餐饮等服务需求,还可以利用周边文旅**为过往旅客提供休闲、观光、产业展贸等生态型、创新型、智慧型的多元化服务,协同地方经济发展,打造成为**迎宾第一路的城市形象展示新名片。
****服务区作为**市首个规****服务区,服务区在建筑造型设计上尊重当地特色,延续**山脉特征、本土民居和材料特点,采用连续坡屋顶的设计手法,运用木纹、小青砖和水泥瓦的本土材料,打造具有地域性特色的公共服务建筑。
自营停车场****停车场服务项目,我司充分利用、开发**高、快速等桥下空间,通过****停车场,为**市企业及市民解决停车难问题。
2.2 招标范围
本项****服务区、****便利店、****便利店、城市便利店、****停车场****停车场、**里1号停车场、甘园停车场)****停车场劳务外包服务。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3个标段,具体见下表:
标段1 | 服务地点 | 地址 | 服务内容 | 备注 |
**服务区、****停车场、小洲艺术区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 **服务区 | **市**区石马批头岭大街61****服务区) | 提供客户服务、保安(交通协管)、水电维修、消防监控等服务 | 提供客户服务岗、形象协管员岗、协管员岗、消防监控岗、水电工岗、临时协管员岗,预计所需到岗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 |
****停车场 | **市**区**松岗北街与S15沈海高速**支线交叉口 | 提供保安(车辆管理)等服务 | 提供车管员岗,预计所需到岗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 | |
**里1号停车场 | **市**区华园北街与华园北街一巷交叉口西 | |||
甘园停车场 | **市**区**大道与S15沈海高速**支线交叉口西侧 | |||
****停车场 | **市**区小洲东路与**港快速交叉口南侧 |
标段2 | 服务地点 | 地址 | 服务内容 | 备注 |
**服务区、****停车场、小洲艺术区保洁(绿化)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 **服务区 | **市**区石马批头岭大街61****服务区) | 提供保洁、绿化养护等服务 | 提供保洁(绿化)员岗、临时保洁员岗,预计所需到岗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 |
****停车场 | **市**区**松岗北街与S15沈海高速**支线交叉口 | 提供保洁等服务 | 提供保洁员岗,预计所需到岗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 | |
**里1号停车场 | **市**区华园北街与华园北街一巷交叉口西 | |||
甘园停车场 | **市**区**大道与S15沈海高速**支线交叉口西侧 | |||
****停车场 | **市**区小洲东路与**港快速交叉口南侧 |
标段3 | 服务地点 | 地址 | 服务内容 | 备注 |
**服务区、****便利店****便利店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 **服务区 | **市**区石马批头岭大街61****服务区) | 提供便利店经营管理服务 | 提供便利店店员岗、便利店临时工,**服务区预计所需到岗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服务区****便利店预计所需到岗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 |
****服务区 | **市**区**镇共星街128、129号****服务区) | |||
城市便利店 | 便利店位于**市**,包括但不限于东南西环高速、北环高速、机场高速等桥下场地 |
2.4 服务期限:期限为一年,2024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24日(以实际岗位需求通知书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的处于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同时对3个标段投标,可同时中标3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日 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6日 17时:00分,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n/)选择对应标段进行投标登记,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n/)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成功办理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本平台指示在线交纳标书费用,交纳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标段(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划达对应项目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人在平台完成项目登记后,在平台首页右上方“我的项目”模块,找到已完成登记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入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模块,即可查看对应项目的保证金账号信息。如采用其他形式提交,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项的规定。
(4)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应按所投标段分别进行投标登记分别缴纳招标文件费,并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1日 0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3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11月11日 09时:30分至2024年11月11日 10时:30分。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5.4 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5.5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s://www.****.cn/fwzn/003001/list.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5.6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7 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一概不接收。
5.8 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注意浏览器的兼容性问题,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9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联系电话:020-****0870)。
5.10****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n/、**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cn/)网站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n/)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某个标段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2)对上述投标人家数不足的标段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市**区新港东路1138****广场A塔 | 地址:**市**区洛溪康宁西路118号二号楼 |
邮编:510288 | 邮编:511431 |
联系人:夏先生 | 联系人:余先生 |
联系电话:020-****3170 | 联系电话:020-****5654 |
电子邮件:****@gzjzgczx.com | |
异议受理部门:**** | |
地址:**市**区新港东路1138****广场A塔 | |
邮编:510288 | |
联系人:夏先生 | |
联系电话:020-****3170 |
202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