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173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区快安片区**路东侧儒江东**侧江滨东大道北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800 | 建筑密度(%): | ≤20.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10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21734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4787.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4BA0008 | |||
现状土地条件: 按现状土地条件交付土地。 | |||||||
起始价: | 49292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备注: 加价幅度以100万元为单位的整倍数。 土地用途:商住综合用地。 土地面积:21733.84平方米(约合32.6亩)。 规划条件:1.0<容积率≤2.8;建筑密度≤2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00米(其中住宅部分需满足21米以上);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1800平方米。其他规划要求按规划设计条件函规定执行。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但存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者除外。同一申请****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住宅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时,应提供不存在上述情形的书面承诺。竞得人隐瞒事实出具承诺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解除合同并收回已出让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22日 到 ******中心2号楼702,****自然**开发利用科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22日 到 **市马****服务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22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1月25日在**市马****服务中心二楼拍卖大厅(**市**区**路27****中心二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住宅用地购地资金要求方面,竞买企业在竞买申请时应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无以下情况的书面承诺: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如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函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中心2号楼702,****自然**开发利用科
联 系 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591-****8330
开户单位:**市马****服务中心,**市马****服务中心,**市马****服务中心,**市马****服务中心,**市马****服务中心,**市马****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公司**自****分行,****银行****公司**自****分行,****银行****公司****名城支行,****公司**自****分行,****银行****公司**自****分行,****银行****公司**自贸试验区**片区君竹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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