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灵交易国土告字[2024]012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灵交易国土告字[2024]012号)
灵交易国土告字[2024]012号 2024年11月01日
****政府批准,****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4048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三圣院乡同下村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6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36.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高等教育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高等教育用地 | 40489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92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4BA0087 | |||
起始价: | 1928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1日 至 2024年11月20日 到 ****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1日 至 2024年11月20日 到 ****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20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1月21日在****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受让人须缴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税费按国家规定办理。 (二)受让人应于地块成交后一年内动工建设,开工后两年内竣工。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灵**北环东路29号
联 系 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151****1936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开户账号:018********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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