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9723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市梧桐镇北姚村、南姚村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0.5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三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三类工业用地 | 97231 | ||||||
投资强度: | 3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16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224BA0007 | ||
起始价: | 6330万元 | 加价幅度: | 6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5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06日 | ||||
备注: 1、宗地总面积9.7231公顷(合145.8465亩),出让面积9.7231公顷(合145.8465亩)。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和地块宗地图。 2、土地用途为三类工业用地。 3、出让年限为五十年。 4、建筑高度:根据工业建筑设计情况确定。 5、入住企业必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6、亩均税收:不低于8万元/亩;能耗指标:符合国家、**省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环境指标:符合国家、行业、**省环境排放指标要求。 7、规划设计条件其他要求按孝经开审规设字﹝2024﹞09号的条件执行。 |
宗地编号: | 2024-21 | 宗地总面积: | 4167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市大孝堡镇南船头村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0.6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5.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三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三类工业用地 | 41676 | ||||||
投资强度: | 3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71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024BA0055 | ||
起始价: | 2715万元 | 加价幅度: | 3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5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06日 | ||||
备注: 1、宗地总面积4.1676公顷(合62.514亩),出让面积4.1676公顷(合62.514亩)。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和地块宗地图。 2、土地用途为三类工业用地。 3、出让年限为五十年。 4、入住企业必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5、亩均税收:不低于8万元/亩;能耗指标:符合国家、**省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环境指标:符合国家、行业、**省环境排放指标要求。 6、规划设计条件其他要求按孝经开审规设字﹝2024﹞10号的条件执行。 |
宗地编号: | 2024-22 | 宗地总面积: | 3004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市梧桐镇田家沟村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0.6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5.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三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三类工业用地 | 30049 | ||||||
投资强度: | 3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96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924BA0040 | ||
起始价: | 1963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5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06日 | ||||
备注: 1、宗地总面积3.0049公顷(合45.0735亩),出让面积3.0049公顷(合45.0735亩)。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和地块宗地图。 2、土地用途为三类工业用地。 3、出让年限为五十年。 4、入住企业必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5、亩均税收:不低于8万元/亩;能耗指标:符合国家、**省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环境指标:符合国家、行业、**省环境排放指标要求。 6、规划设计条件其他要求按孝经开审规设字﹝2024﹞11号的条件执行。 |
宗地编号: | 2024-13(B) | 宗地总面积: | 10801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市梧桐镇南姚村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0.5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三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三类工业用地 | 108017 | ||||||
投资强度: | 3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51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224BA0008 | ||
起始价: | 7032万元 | 加价幅度: | 7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5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06日 | ||||
备注: 1、宗地总面积10.8017公顷(合162.0255亩),出让面积10.8017公顷(合162.0255亩)。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和地块宗地图。 2、土地用途为三类工业用地。 3、出让年限为五十年。 4、建筑高度:根据工业建筑设计情况确定。 5、入住企业必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6、亩均税收:不低于8万元/亩;能耗指标:符合国家、**省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环境指标:符合国家、行业、**省环境排放指标要求。 7、规划设计条件其他要求按孝经开审规设字﹝2024﹞09号的条件执行。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4日 至 2024年12月04日 到 ****服务中心(三层)330室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4日 至 2024年12月04日 到 ****服务中心(三层)330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4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04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服务中心(三层****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11月25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06日 09时00分;
2024-21 号地块:2024年11月25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06日 09时00分;
2024-22 号地块:2024年11月25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06日 09时00分;
2024-13(B) 号地块:2024年11月25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06日 09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有底价方式进行。 (三)本次挂牌出让宗地土地挂牌价款中不含契税、社保金。 (四)建设期限: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建成。 (五)经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和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依法实施限制或禁入。 (六)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竞买资格确认,建议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的1至2天前交纳竞买保证金。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迎宾路104号
联 系 人:田先生 任先生
联系电话:0358-****215 ****283
开户单位:****登记中心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中国银行**支行/邮储银行**市支行/****公司**支行
开户账号:200********01187/139****64259/914********5009181/358********002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