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30159.5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三洛公路西、规划道路六南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5.000≤ 并且 ≤25.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30159.51 | ||||||
投资强度: | 27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19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24BA0026 | ||
起始价: | 119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1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04日 | ||||
备注: 根据****办公室要求:该宗地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应当按照其一次性规划**或者新增地上总建筑面积的6%修建防护级别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要满足服务半径要求,战时功能拟定为:二等人员掩蔽部,防护级别拟定为:甲类6级。单体人防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应由甲级资质的人防工程设计单位设计。 根据三****建设局要求:该宗地土地使用权取得人应使用装配式建造技术,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豫建科〔2022〕251号)相关要求执行。 根据三****旅游局要求:经文物勘探,该宗地未发现有文物埋藏。建设施工过程中,如遇文物遗存,应及时联系文物部门。 竞得人应向提出关联条件的各单位提交项目用地产业发展承诺书,经各单位确认后,作为自然**主管部门签订土地供应合同的前提条件。 |
宗地编号: | 411200C04021 | 宗地总面积: | 4160.0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示范区滨河路东、****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10.000≤ 并且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4160.09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3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24BA0017 | |||
起始价: | 134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1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04日 | ||||
备注: 根据****办公室要求:该宗地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应当按照其一次性规划**或者新增地上总建筑面积的6%修建防护级别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要满足服务半径要求,战时功能拟定为:二等人员掩蔽部,防护级别拟定为:甲类6级。单体人防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应由甲级资质的人防工程设计单位设计。 根据三****示范区建设管理部要求:该宗地土地使用权取得人应拿出不低于供地面积30%的土地建设装配式建筑。同时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应占建筑总面积的30%以上,政府投资或主导的项目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应占建筑总面积的50%以上。按照《**省绿色建筑条例》第十一条“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但农民自建住宅除外。大****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十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应当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取得人对于上述类型建筑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此外,三****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建设科技与标准工作计划》的通知(三建〔2023〕87号)中《**市2023年度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责任目标分解表》的要求,按照上一年度同等工作计划,2024年度,三****示范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竣工的绿色建筑面积占竣工建筑面积比例达到70%以上。在土地供应成交后,土地使用权取得人应向住建部门提交实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承诺书。三****示范区建设管理部将对确权后的土地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执行情况进行监管,重点从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竣工验收环节把关,严格落实相关政策。 根据****管理站要求:经文物勘探,该宗地暂未发现文物遗迹。如果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文物遗存、遗迹,要立即停止施工,及时报告。 竞得人应向提出关联条件的各单位提交项目用地产业发展承诺书,经各单位确认后,作为自然**主管部门签订土地供应合同的前提条件。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竞买: 1、在**市辖区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行为且未纠正到位的; 2、有土地违法行为未经处理到位的; 3、列入诚信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禁止参与报名; 4、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禁止参与竞买的。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1日 至 2024年12月02日 到 ****交易中心官网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1日 至 2024年12月02日 到 ****交易中心官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2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02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交易中心官网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11月21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04日 10时00分;
411200C04021 号地块:2024年11月21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04日 09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确定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合同价款,成交后竞得人请于三个工作日内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并于十个工作日内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中心区大岭南路与青龙路交叉口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98-****333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