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314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镇合相路与纬六路**东北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0.000 | 建筑限高(米): | 3.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23146 | ||||||
投资强度: | 6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5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24BA0023 | ||
起始价: | 509.212万元 | 加价幅度: | 18.5168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02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建设条件,依据各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 2.出让地价,工业用地不低于该地块所在区域基准地价。投资强度,按《****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东政〔2015〕8号)文件执行。工业用地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30日内,与****园区)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并报县资规局备案。 3.受让方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交清合同价款,未按约定交清合同价款的,每日按迟延价款的1‰征收滞纳金。 4.申请人自行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对地块现状(含地上、地面、地下现状、周边道路、供水、供电、排水、通信、围挡等基础配套,以及经批准保留建筑物的规划要求与成本情况)已充分了解,且愿意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现状接受土地,签订《交地确认书》,且不以对地块现状有异议为由对地块成交结果及所签署文件提出抗辩的承诺。 5.加价幅度每次为8元/平方米的整数倍。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1日 至 2024年11月29日 到 ****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1日 至 2024年11月29日 到 ****403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2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五楼会议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11月22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02日 17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店埠镇站北路与长江东路口站北路综合楼
联 系 人:阚先生
联系电话:0551-****1671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