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JCR2024-154(新会41))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JCR2024-154(**41))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JCR2024-154(**41))
JCR2024-154(**41) 2024年11月01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0.190624公顷 | 宗地坐落: | **区崖门镇水背西南地段规划一路西侧地块 | ||
年限: | 50年 | 土地用途: | 高等教育用地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91.52万元 | 受让单位: | **** | ||||
备注: | 竞得人必须严格按江自然资(**)设字〔2024〕31号(村镇)文要求执行,其中:容积率:0.7-1.5;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1334-2859平方米(以总建设用地面积计算);建筑密度: ≤35%;绿地率:≥35%。建筑功能: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行政管理用房、宿舍楼和附属配套设施。 其他要求:1.地块拟用作普通高等教育项目用途,该类型建设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规定的允许类。根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规定:“学前、普通高中和高等教育机构限于中外**办学,须由**主导(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国国籍,理事会、****管理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少于1/2)。2.拟引入的建设项目,须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项目选址及环保要求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为准,未经批准,不得开工建设。3.拟出让地块虽然地面未发现有价值的文物线索,但不排除地下可能埋藏有历史价值的文物。日后在实施建设过程中,如发现疑似文物必须立即停止建设,保护发现现场,及时上报进行调查处理。4.该宗地建设期间产生的多余砂石土按《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多余砂石土管理的通知(修订版)》(新府办〔2023〕40号)文件精神处理。5.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门市****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6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必须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5日内缴清成交款(以实际到账日为准),并划入出让人指定的账户。 |
二、公示期:2024年11月01日 至 2024年11月05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局
单位地址:****门市****中心南路17号
邮政编码:529100
联 系 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0750-****020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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