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市**市茅竹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一期)投资经营主体招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邀请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市**市茅竹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一期)投资经营主体招标
2、采购代理编号:****
3、项目概况:主要包括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乡村历史文化保护及产业布局与导入。
二、采购项目预算:
序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项目预算 (万元人民币) | 项目最高限价 (万元人民币) |
1 | **市**市茅竹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一期)投资经营主体招标 | 1 | 项 | 33145.09万元 | 33145.09万元 |
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政府采购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的记录网上截图。)
6、联合体。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 11 月 4 日起至2024年 11 月 8 日,每日上午8: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市**路455号名洋美发二楼)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要求购买磋商文件。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4日 9 时 30 分(**时间)
2、磋商时间:2024 年 11月 14日 9时 30 分(**时间)。
3、磋商地点:****(**市**路455号名洋美发二楼)
六、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
联 系 人:张国诚
电 话:138****9363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申珊
电 话:180****6656
地 址:**市**路455号名洋美发2楼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