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10号线三期、13号线一期工程试运营前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评选结果公示 |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地铁10号线三期、13号线一期工程试运营前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 | |||
遴选人 | ****公司 | 遴选人联系电话 | 028-****3210 | |
开标地点 | ****集团****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31日10时00分 | |
公示期 | 2024.****.2-2024.****.6 | 遴选最高限价 | 17万元(含税) | |
中选候选人及排序 | 中选候选人名称 | 遴选申请报价 | 经评审的遴选申请报价 | 综合评估得分 |
第一名 | **** | 13.959987 万元(含税) | 13.169799万元(不含税) | 90.37 |
第二名 | **众信****公司 | 16.112万元(含税) | 15.20万元 (不含税) | 74.66 |
第三名 | / | / | / | / |
其他遴选申请人(除中选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遴选申请人名称 | 否决遴选申请条款(遴选申请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遴选文件评审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不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响应人业绩要求:未提供有效的项目完成证明材料;主要人员资格要求:项目经理未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予以否决。 | |||
******公司 | 不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主要人员资格要求:特聘专家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予以否决。 | |||
**泰****公司 | 根据遴选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0.4 低于成本价,评选委员会发现该单位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人的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向其发出澄清函,该单位未提供有效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且澄清函签字非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予以否决。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一、评标结果异议应具备的“六要素” | |||
监督部门名称 | ****公司 | 联系电话:028-****8598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遴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遴选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遴选活动。 |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