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
2024年10月30日 16:01 |
****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年6月6日,****法院作出(2023)浙03破申14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以下简称“债务人”或“大自然房开”)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年7月11日指定******事务所、******事务所、****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为进一步推进实现大自然房开资产价值最大化,更好地保障债权人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欢迎有资金实力和房地产运营、管理能力的单位及个人积极报名,具体招募方案如下: 一、 招募须知 (一) 本次招募以公开方式进行,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二) 管理人在本招募公告中所披露的相关信息以及在尽职调查阶段提供的相关材料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当然代替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并对尽职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大自然房开信息保密。 (三) 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重整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接受所有标的物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自行承担所有风险。 二、 大自然房开概况 (一) 大自然房开基本情况 大自然房开成立于2000年4月18日,注册(实缴)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由股东厉育平100%出资,公****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中心区市府路(汤家桥路口),法定代表人为厉又玮,营业期限自2000年04月18日至2030年04月17日,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产出租、物业管理。 (二) 主要资产 1. 土地:大自然房开名下鹿**市府路和汤家桥路交叉口西侧【温国用(2009)第1-142742号】和鹿**市府路与汤家桥路交****中心区49号地块)【温国用(2012)第1-287702号】土地。****银行****公司。 2022年2月14日**百家房****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显示,评估土地总地价:人民币22390万元。 根据2022年1月17日,大自然房开与****规划局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宗地总用地面积10082.21平方米(15.1233亩),其中A地块为《****中心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合字203号)》范围内市府路以北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4905.98平方米(7.3590亩);B地块为《**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02温土建合字112号)项下范围内市府路以北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5176.23平方米(7.7643亩)。出让宗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受让人可在宗地范围内**建筑面积≤31750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5、建筑限高50米、建筑密度不高于30%、绿地率不低于20%的商业、办公用房。宗地建设项目在2023年1月17日之前开工,在2026年1月16日之前竣工。 2.对外应收款 特别说明:另大自然房开名下存在其他零星资产,具体重整范围将根据意向投资人意愿及方案视情况纳入。 (三) 大自然房开负债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总额为6,114,560,689.00元,审查认定金额为3,449,701,379.72元,其中普通债权金额为2,165,577,815.00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金额为1,283,912,449.00元,税收债权111,115.65元。另有职工债权1,936,151.43元。 具体****人民法院最终裁定确认的金额为准。 三、 意向投资人报名条件 (一) 中华人民**国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二) 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无欠缴税款记录及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 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相关履约能力证明; (四) 熟悉工商、税务、资规、住建等部门的办事流程,具有自行开展各项工作的能力; (五)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以联合体的身份参与投资,联合体中至少有一个意向投资人符合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四、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 意向投资人应在公告期(30日)内向管理人缴纳意向保证金100万元并提交下列报名材料: 1. 重整投资意向书(格式不限),包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业绩情况、投资金额上限、投资资金支付方式等内容; 2. 股东会作出的参与本次重整投资招募的决议(需提供原件); 3. 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及企业相应的资质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投资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 如有授权委托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律师接受委托的还需要提交律所所函原件及律师证复印件; 5. 意向保证金缴纳凭证; 6. 2021年10至2024年9月的财务报表。若意向投资人是自然人,应提供存款证明等可以说明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的文件; 7. 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联合投资人均须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并需另行提交包括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表明联合投资及各投资人自愿对本次投资承担连带责任等的联合投资协议。 上述报名材料均须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捺印。意向投资人应确保全部材料真实性及准确性,如有虚假,管理人有权取消意向投资人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管理人联系地址:**省**市鹿**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402室,联系人:余律师,137****3390(电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4:00-17:00)。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备注“****意向投资人招募报名资料”。 (二) 保证金收取账户: 户名:****管理人 开户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9********241752 五、 招募流程 (一) 管理人以公告、邀请等形式公开招募投资人,包括在网站、自媒体等发布招募公告及向前期意向重整投资人发出邀请。 (二) 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管理人缴纳保证金并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 (三) 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尽调申请和资料清单,并与管理人签署《尽职调查保密协议》。其后方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予以必要的配合。尽职调查等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 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符合法律规定和意向投资人招募文件要求的重整投资方案提交至管理人处。重整投资方案应包括重整方式、出资金额、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债权清偿计划、履约保证、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内容等。 (五) 如仅有一家重整投资人报名且经合规性审查合格的,直接****公司重整投资人准重整方,依法征求债权人会议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代表等意见后,确定重整投资人。如有多名重整投资人报名且经审查合格的,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管理****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评审,从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投资人中,综合考虑包括但不限于整体清偿率、意向投资人资金实力、商业信誉、付款期限等各项内容确定整体清偿率最高者为中选人。 (六) 中选的意向投资人须在收到管理人发出的《确定重整投资人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书》并按其投资报价的10%向管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意向保证金不计息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需予补足),并配合管理人拟定重整计划草案。未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或未按期与管理人签署相关合同的,管理人有权将意向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确定备选投资人为中选人。 (七) 对于未入选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通知意向投资人招募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返还保证金;对于入选的意向投资人,原交纳的意向保证金将自动成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不再退还。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