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路灯主材(亮化维护材料)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路灯主材(亮化维护材料) | ||
品目 | 路灯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2日 10:5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0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1月01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亚萍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3-****9898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教育路3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99****3678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大桥南路8号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亚萍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路灯主材(亮化维护材料)采购文件.doc
亮化项目灯具(设备)技术规格书_ 更正 (1).pd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路灯主材(亮化维护材料)
首次公告日期:2024-10-30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公告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 月06 日 09 点30分(**时间)
现调整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 月08日 09 点30分(**时间)
更正内容二:
附件_亮化项目灯具(设备)技术规格书中P12、P16、P22、P23、P31、P38、P60的备注里“此款灯具投标时,需提供国****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删除,即此款灯具投标时,不需要提供国****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详见最新附件《亮化项目灯具(设备)技术规格书_ 更正》 。
更正日期:2024-11-05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教育路34号
联系人:吴艳伟
联系电话:051****12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外环东路12号2楼南侧
联系人:张亚萍
联系电话:0513-****9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亚萍
电话:0513-****9898
详见最新附件《亮化项目灯具(设备)技术规格书_ 更正》
附件:****路灯主材(亮化维护材料)采购文件.doc
亮化项目灯具(设备)技术规格书_ 更正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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