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12345政府服务热线外包服务项目 | ||
品目 | 呼叫中心服务 | ||
采购单位 | ****(机关)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2日 11:0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第三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443.91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3****6885 | ||
采购单位 | ****(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苑路东首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5556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开发区**东路17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12345政府服务热线外包服务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22 09:3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12345政府服务热线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43.91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为443.91万元
采购需求:
**12345在线服务平台(以下简称**12345)于2012年9月正式开通,****政府设立的覆盖全县、统一联动的非紧急类一体化公共服务24小时热线平台,定位“感知群众冷暖、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构建协同办事的服务平台、服务效能的监督平台、大数据分析的应用平台、融合创新的联动平台,并通过引入外部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智能服务,确保话务平稳有序接听,进而提升诉求受理、回访调研、质检分析等环节服务质量,保障热线稳定、高效运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提供以下选项之一即可): A. 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 6 个月内任何 1 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B.****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C.****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本项目不允许承包供应商转包或分包。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2024-11-22 09:30 (**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询问和质疑
****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公司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问题加盖单位公章后发至“招标代理公共邮箱****350320qq.com”。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3.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4.采****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
5. 说明
2024年11月07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11月07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收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6.特别说明
(1)供应商应当在开标前再次进入苏采云系统以关注是否存在更正事项,以及是否需要重新提交电子标书。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南苑路东首
联系人:王坤
联系电话:139****5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开发区**东路177号
联系人:马传兵
联系电话:193****6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传兵
电话:193****6885
附件:****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