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综合门诊部医疗专业化服务项目 | ||
品目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
采购单位 | ****(机关)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2日 11:0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02日至2024年11月2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25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政府采购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16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信和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9****8848 | ||
采购单位 | ****(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金**路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1233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文治巷5号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信和 |
项目概况 ****综合门诊部医疗专业化服务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25 09:3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综合门诊部医疗专业化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60.****000万元
采购需求:
****综合门诊部医疗专业化服务项目,预算为160万元,每年度预算为80万元,合同履行期限为两年,本项目不接受高于80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年预算价)的投标报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扫描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的相关材料各一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即提供卫生主****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2024-11-25 09: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时间09:30)前。
2.2024年11月8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11月8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收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周惠 联系电话:199****8848
地址:**市**区项王路5号三楼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 articleid=4df73a19-ffb7-45ac-b54d-0e1f436de7f7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市太行路9号
联系人:孙荣
联系电话:182****6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文治巷5号三楼
联系人:周惠
联系电话:199****88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惠
电话:199****8848
附件:****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