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
受****航头镇北庙**段河道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航头镇明珠湖、石家浜、**港、朱家港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商品混凝土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款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1、项目概况:
航头镇北庙**段河道建设工程位于**区航头镇北起惠新港,南至黄家港,河道全长约1.72公里,规划**宽20米。总用地面积约34100.2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航头镇明珠湖、石家浜、**港、朱家港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总面积约为1310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石家浜北起航三路,南至梓童莲院,河道全长约0.99公里,规划**宽30-36米;**港西起林海公路联系河,**明珠湖,河道全长约0.34公里,规划**宽30米;朱家港西起明珠湖,**蒋家桥,河道全长约0.13公里,规划**宽30米。总用地面积约5236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2、采购范围:****航头镇北庙**段河道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航头镇明珠湖、石家浜、**港、朱家港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商品混凝土以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材料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3 | 10 | ****航头镇北庙**段河道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或其它指定交货地点。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3 | 350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3 | 220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2200 | |
5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3 | 50 | |
6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3 | 30 | |
7 | 商品混凝土 | 水下c30 | m3 | 300 | |
小计 | / | m3 | 3160 |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3 | 500 | ****航头镇明珠湖、石家浜、**港、朱家港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或其它指定交货地点。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3 | 150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3 | 50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2800 | |
小计 | / | m3 | 3500 | ||
总计 | / | m3 | 6660 | / |
注:以上询比商品混凝土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使与询比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询比数量发生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预计2024年11月至2025年12月,以实际供货完成进度为准。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供方)不得因此向招标人与采购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地点:****航头镇北庙**段河道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航头镇明珠湖、石家浜、**港、朱家港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或其它指定交货地点。
6、质量标准
6.1、符合中华人民**国《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
6.2、强度的试验结果评定以《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为准;
6.3、混凝土泵送符合《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 10-2011);
6.4、拌制混凝土所用水泥必须满足《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23)等相关规范和国家标准,详见第七章技术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生产企业,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具有标的物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产品原材料取得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证明书或检测报告。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今)商品混凝土原材料骨料、水泥、外加剂的第三方质量检验报告(每种材料检验报告各至少1份)。
3、业绩: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或注明工程类别)、类似供货金额的供货业绩,应具有商品混凝土材料生产、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供应商还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的供货合同书(至少1份,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
4、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供应商无不良记录。
5、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参与,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同时参加。
7、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供应商必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8日17:00前(**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2、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及购买采购文件缴费凭证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购买采购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购买采购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2日10时00分(**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易采”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809508;方式2)请登陆https://ec.****.cn/caHandle.html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文件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各供应商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电子钥匙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3)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公司或****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供应商承担其全部后果。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如税率不同,评标价采用不含税总价)。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供应商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供应商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的,按照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响应文件,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cn)、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cn)上发布。
地 址:**省**市**区三东大道古风商务大厦8楼
邮 编:510800
联 系 人:胡巍鹏
电 话:150****2261
电子邮箱:****@qq.com
采 购 人:****航头镇北庙**段河道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航头镇明珠湖、石家浜、**港、朱家港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市**区金穗路2228号6楼
联 系 人:程和科
电 话:132****6828
电子邮箱:****@qq.com
监督机构:********纪委
监督电话:020-****7803
********公司
(电子签章)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