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华东重机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基地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基地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 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基地项目 ****成立于2024年10月18日,企业位于**省南****经济开发区**池东侧、大唐电厂西侧,占地面积223512m2。根据市场发展规划,企业本次拟投资100000万元人民币购置行车、锯床、切割机等设备建设****基地项目,项目建成后全厂具备年产92台轨道吊、28台岸桥的生产能力,产品主要应用于**货物运输。****行政审批局备案(启数据备〔2024〕175号,项目代码****),同意开展前期工作。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省南****经济开发区**池东侧、大唐电厂西侧,主要进行生产专用起重机的生产,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生产内容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的项目。 本项目位于**省南****经济开发区**池东侧、大唐电厂西侧,主要进行生产专用起重机的生产,对照《**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与禁止类目,符合《**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的要求。 对照《**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要求。 2.清洁生产原则符合性 本项目采用了较为先进的工艺,产品质量稳定,污染控制水平较高,是污染较小、节约能源的清洁生产工艺,符合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要求,清洁生产水平在同行业中属于国内先进水平。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3、与规划的相符性 本项目厂址位于**省南****经济开发区**池东侧、大唐电厂西侧,地块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要求。 4、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1)大气 项目预处理工序(抛丸)产生的颗粒物经滤筒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排气筒排放;预处理工序(喷漆、烘干)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三级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排气筒排放;冲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滤筒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3#排气筒排放;涂装车间一~二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经多级过滤+沸石浓缩吸附-RTO蓄热燃烧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4#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储存工序产生的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5#排气筒排放;喷漆房加热工序产生的颗粒物、SO2、NOx通过6#排气筒直排;食堂废气经过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置后通过7#排气筒排放。厂房未被捕集的废气及其他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 (2)地表水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废水以及初期雨水等。初期雨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与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的生活(食堂)污****处理厂处理,达标尾水排入黄海。 (3)噪声 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项目建成后,叠加背景值后,各厂界的昼间、夜间噪声影响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对厂界噪声影响较小。 (4)固废 各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合理,可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地下水 根据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将不会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变化,但生产废水的渗漏可能造成项目周边一定范围内地下水的污染。本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程度是可控的。 因此,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当地环境质量仍能达到区域环境功能要求。 (6)土壤 项目厂区涂装车间、油漆与危废库均已采取了相应的防渗措施,可以有效控制厂区内的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土壤,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7)风险 通过对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以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可能发生泄漏进行分析和预测后,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采取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环境风险防范对策措施,并严格落实,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在生产过程中严格管理,确保安全、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在做好以上各项安全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风险值为1.0×10-6死亡/年,环境风险程度可以接受。 5.环境质量不下降 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功能质量。 6.环境风险 项目存在易燃易爆物质,在做好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前提下,拟建项目建成后最大可信事故风险环境是可以接受的。 7.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污染防治措施可行,环境风险属于可接受水平。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L0TCUurAHorsJ7xpZdNQFQ 提取码:q61e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陆网站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黄羽 联系电话:0510-****8888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公司 地 址:****新镇新村村三组; 联 系 人:顾爱东; 联系电话:153****6800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范围:临厂职工、周围居民、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相关人员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是 4、您对该上述项目持何种态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自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邮件主题为****基地项目。 **** ******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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