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息安全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网络信息安全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芗**水仙大街亨立大厦1号楼1802B****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 09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网络信息安全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包1(网络信息安全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8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包最高限价(如有):8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网络信息安全系统建设项目 | 1.00 | ****000.00 | 批 | 工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1、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通知,参加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采用承诺制,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的,可不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即:采购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等】。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供应商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承诺,若发现未如实承诺的(如: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仍提供《承诺函》)涉嫌提供虚假材料,上****管理部门处理。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日 至 2024年11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芗**水仙大街亨立大厦1号楼1802B****
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 09点0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市芗**水仙大街亨立大厦1号楼1802B****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芗**琥珀路1号
联系方式:何先生 0596-****3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芗**水仙大街亨立大厦1幢1802B
联系方式:小杨 0596-****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杨
电 话: 0596-****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