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发改投审〔2024〕56号
******局:
报来《关于审批****服务中心异地重建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经事前绩效评估审核及联审决策会****市政府同意,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中心位于高新区产业发展核心地段,自1996年启用至今已有28年时间,场地设施陈旧、功能不合理等问题较为突出,****中心搬迁至我市西部地区,****中心用地腾挪用于支持产业发展,是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推进“产业第一、制造业优先”的重要举措,也有利于提升和改善市民机动车考训服务。因此,该项目建设是必要的,经事前绩效评估审核,项目方案可行,我局同意建设****服务中心异地重建项目(一期)。(项目代码:****)
二、该项目位于**市**区虎山村飞夹石南侧,县道X764东侧。用地面积204431.95平方米,建筑面积12039.7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1#业务楼、2#业务楼、3#业务楼、1#业务用房、2#业务用房、风雨连廊、门卫岗亭、模拟隧道、污水处理站、还建道路、市政接驳道路等。项目建成后将用于车驾管业务办理、机动车全科目考试、机动车查验、车管档案保管等。
三、该项目总投资估算控制在40068.48万元内,其中**工程费24257.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162.06万元,预备费1370.97万元,设备购置费811.2万元,土地拆迁及补偿费用8268.22万元,信息化费用2198.70万元(暂估,该部分费用后续以信****小组评估意见为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来源由财政统筹解决。根据《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3〕75号)的要求,本项目由市财**高新区财政按照45%和55%比例共同筹资。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一是建议项目主管部门进一步做好设计优化工作,严格控制投资;二是请项目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后续阶段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措施及应急预案,严格执行相关规范,落实相关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有效期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超出时限未开工项目需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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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