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富辉纺织企业有限公司锅炉技改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993622F | 建设单位法人:郭张苏珊 |
吴耀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门市**市 |
**市牛江镇东部工业区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锅炉技改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建设地点: | ****门市**市 牛江镇东部工业区8号 |
经度:112.399357 纬度: 22.376461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2-28 |
江恩环审〔2020〕19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17-12-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993622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993622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4********7114392 | 竣工时间:2024-03-27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3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929yn8G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拆除原有1台20t/h燃煤蒸汽锅炉、1 台 15t/h 燃煤蒸汽锅炉、1 台 700 万大卡燃煤导热油锅炉,新增3台天然气供能的锅炉,分别为:1台20t/h燃气锅炉、2台10t/h燃气锅炉(一备一用)。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利用天然气燃烧释放热能为定型机提供热量或利用锅炉制备蒸汽或为工序提供能源。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循环用水”的原则优化设置给排水系统。本项目为热力供应工程改造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二)落实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并加强对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影响。锅炉尾气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 /765-2019)燃气锅炉排放标准。(三)优化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消声降噪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四)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产生的固体废物须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处置,防止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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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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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6714.16 | 0 | 0 | 0 | 26714.16 | 26714.16 | / |
0 | 0.9 | 10.28 | 0 | 0 | 0.9 | 0.9 | / |
0 | 13.74 | 47.55 | 0 | 0 | 13.74 | 13.74 | / |
0 | 2.59 | 4.963 | 0 | 0 | 2.59 | 2.59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脱硫 | 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达到**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 /765-2019)燃气锅炉排放标准 | 有 | 项目燃生物质锅炉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4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 4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 4mg/m3,一氧化碳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 77mg/m3,烟气黑度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0.67级,因此本项目生物质锅炉废气配套处理设施后监测点外排污染物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烟气黑度监测浓度和日均值浓度均符合**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标准要求。 项目 10T天燃气锅炉废气排放口◎1,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1.4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1.5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44mg/m3,烟气黑度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 0.5 级:项目 20T 天燃气锅炉废气排放口◎2,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 5.7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 1.5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 41mg/m3,烟气黑度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 0.5 级。因此本项目 10T天燃气锅炉废气排放口◎1、20T 天燃气锅炉废气排放口◎2 外排污染物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气黑度监测浓度和日均值浓度均符合**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燃气锅炉排放标准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合理布局车间,噪声较大的设备应进行适当的减振和降噪处理, 机械设备加强维修保养,适时添加润滑油防止机械磨损;车间的门窗部位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结构;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和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 | 项目环境噪声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 有 |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边界噪声监测点(1#~4#)昼间噪声为60~63dB(A),夜间噪声为44~46dB(A)。因此项目厂界边界噪声排放符合验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产生的固体废物须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处置,防止二次污染。 |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产生的炉渣交由****公司回收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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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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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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