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376号1栋25层2509-2513室、2515-2516室、2525-2531室共14间抵债房产及相关权益整体转让
[****]**市红谷中大道1376号1栋25层2509-2513室、2515-2516室、2525-2531室共14间抵债房产及相关权益整体转让
【信息时间: 2024-11-01】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市红谷中大道1376号1栋25层2509-2513室、2515-2516室、2525-2531室共14间抵债房产及相关权益整体转让 | ||
标的名称: | **市红谷中大道1376号1栋25层2509-2513室、2515-2516室、2525-2531室共14间抵债房产及相关权益整体转让(转让底价:350.180000万元)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11-01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11-08 | ||
延期处理方式: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10)个周期 | ||
项目简介: | 本次整体转让标的资产及权益:(1)******公司持有的位于**市红谷中大道1376号1栋25层2509-2513室、2515-2516室、2525-2531室共14间抵债房产(面积702.07㎡);(2)上述资产自转让方取得标的资产权属之日起,所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房屋占有使用费、房屋租金债权请求权等权利)。 | ||
| 详见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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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竞买须知】法院裁定抵债资产情况(面积及物理现状)可能与资产实际存在出入,受让方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受让方对标的资产已进行现场确认且充分了解,若法院裁定抵债资产情况(面积及物理现状)与实际存在差异的,受让方同意以资产现状交付。受让方对标的资产存在的权属、租赁、占用纠纷及其他因标的资产产生的所有纠纷完全了解且无异议。因标的资产存在的权属、租赁、占用纠纷、及其他因标的资产产生的所有纠纷,由受让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3.【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4.【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5.【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本信息披露事项与合同内容不一致的,应以签订合同具体内容为准。合同模板详见附件。 6.【交易税费】 (1****交易所涉及的所有国家规定的税费以及滞纳金等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价款为转让方净得,转让方不承担除交易服务费、溢价分成和项目推介增值服务报酬费用以外其他任何费用。 (2)本次交易服务费包括协议交易服务费、溢价分成和项目推介增值服务报酬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3)交易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结算。 6.【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移交执行裁定书,转让方向受让方移交上述材料之日即为交付之日。 7.【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8.【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受理报名时间: 工作日9:00-17:00。 | ||
联系方式: | ****,网址:https://www.****.cn/ 联系人:****中心万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1-****6621、0791-****1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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