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4****政府一般债券支持小型水利工程应急抢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东一环路与庆华路十字智慧大厦11楼110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4日 14时30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2024****政府一般债券支持小型水利工程应急抢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县2024****政府一般债券支持小型水利工程应急抢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7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20,000.00元
1-1 | 堤坝工程施工 | 小型水利工程应急抢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20,000.00 | 1,72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2024****政府一般债券支持小型水利工程应****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2.4《****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5《****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8****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2.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局 ****供销**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2.11****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2024****政府一般债券支持小型水利工程应急抢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的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3.5投标人须提供2023****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相对应的财务报表)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3.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2个月的缴税证明(注: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缴税证明);3.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8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9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3.10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售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清晰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时间: 2024年11月04日 至 2024年11月08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时间)
途径:**市**区东一环路与庆华路十字智慧大厦11楼1103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4日 14时30分00秒 (**时间)
地点:**市**区东一环路与庆华路十字智慧大厦4楼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14日 14时30分00秒 (**时间)
地点:**市**区东一环路与庆华路十字智慧大厦4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谢绝邮寄);
2.请****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cn/)****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名称:****
地址:**县**路32号
联系方式:0916-****3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省******办事处东一环路奥翔智慧大厦1103号
联系方式:0916-****01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916-****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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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