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溪 039-H1 井钻井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川中油气矿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819952N | 建设单位法人:青春 |
舒一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县沿口镇兰花村 2 组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磨溪 039-H1 井钻井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9-陆地矿产**地质勘查(含油气**勘探);二氧化碳地质封存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471-M7471-能源矿产地质勘查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沿口镇兰花村 2 组 |
经度:106.31563 纬度: 30.317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9-14 |
广环武审批〔2022〕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000 |
256 | 运营单位名称:****川中油气矿 |
915********819952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省立诚****公司 |
915********497319D | 验收监测单位:四****研究院 |
125********714545W | 竣工时间:2023-04-1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88423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勘探评价井,井型为水平井,井深为5480m,一开采用**钻井,二~五开采用水基泥浆钻井,钻至目的层完钻后进行天然气放喷测试。项目临时占地18867m,**井场4368m2(104mx42m),**入场道路0.06km,改建道路0.348km,维修道路2.53km。**应急池1座约500m3、燃烧池2座(A类)、泥浆储备罐8个、清洁生产操作平台、燃烧池、集酸坑、井队临时板房生活区以及钻井设备基础、给排水、供配电等辅助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井深5100m,其余情况与环评一致。 |
钻井深度发生变化。钻井实际深度根据实际钻井情况调整,未达到目的层深度。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一开采用**钻井,二~五开采用水基泥浆钻井,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严格按照《钻前工程及井场布置技术要求》(SY/T5466-2013),规范井场及燃烧池建设,避免发生环境纠纷。必须落实钻井废水、岩屑、泥浆及噪声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后,方可实施钻井作业。 2.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理,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小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项目特点,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施工方案,控制和减小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钻井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 3.落实废水收集池的雨污分流和防雨、防渗漏等措施,加强各类废水收集、暂存、处理及运输过程中的环境管理,确保区域用水安全;加强钻井期间对周围地下水水质的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确保饮用水安全。钻井废水、洗井废水和酸化废水须经罐车外运至具有钻井完井废****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4.加强岩屑、废泥浆、废油及其他固体废弃物收集、暂存:处置等过程的环境管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及新的环境问题,5.工程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应结合井场周边外环境关系及钻井过程中噪声监测情况,及时优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安装消声减振装置、合理调控钻井测试放喷时间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不扰民。事故放空时及时告知附近居民,并取得 其谅解,避免噪声扰民。6.严格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避免废水池外溢和井喷失控等风险事故发生导致的事故性排放,确保环境安全! 7.完井后,若本工程具有开发价值,应另行开展采、输等环境影响评价;若不具有开发价值,应闭井及时进行迹地恢复。8.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响应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实际建设情况:(一)钻前工程 1、废水 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作为场内洒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居民自建的旱厕收集用于农肥,不外排。调查现场未发现废水遗留污染。 2、废气 运输土石方等车辆车箱应遮盖严密;现场定期进行了洒水;土石方临时堆场及建筑材料(如水泥、沙石等)设置了围护设施,并合理堆放物料。 3、固废 设置了表土堆放场,验收现场已进行了表土恢复,生活来及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噪声 进行了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了周边居民建筑;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未发生噪声污染投诉及纠纷。 (二)钻井工程 1、钻井废水 本项目共产生废水871m3(钻井废水546m3,试油废水60m3,返排液265m3),35m3钻井废水拉运至威204H63-16井钻井工程回用;其余钻井废水拉运至、****处理厂****处理厂处理完毕,返排****处理厂处理完毕。建设单位具备处理协议、转运联单及台帐。 2、生活污水通过旱厕收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3、井场进行了清污分流,场外设置了截水沟、排水沟,场外雨水在沉砂井中沉淀后,进入井场外自然边沟。 1、源头控制 采取了先进的钻井方案和钻井液体系,对钻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泥浆漏失的情况,采用了强钻方式快速钻穿漏失层达到固井层位。钻井过程中保持平衡操作,同时对钻井过程中的钻井液漏失进行了实时监控。 2、分区防渗 根据环评要求采取了分区防渗。 3、跟踪监测 钻井期间未发生泄露,验收对跟踪监测点位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4、环境管理应急响应 已将地下水风险纳入建设单位环境风险事故评估中,制定了应急监测方案,钻井期间未防渗地下水环境污染事件于环境风险事件。 1、柴油发电机、辅助发电机废气 设备使用了优质轻质柴油,柴油发电机组、辅助发电机均采用了环保达标合格的成套产品,有自备的尾气处理设施和排气筒环保措施。 2、测试放喷燃烧废气 主要采用地面灼烧处理,放喷管口高为1m,采用短火焰灼烧器,修建燃烧池及挡墙减低辐射影响。 1、对于钻井及测试作业噪声,优先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来减轻噪声的影响。 2、对噪声源采取了相应的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 3、建设单位应对噪声影响居民进行了沟通、宣传和解释等工作,同时也可采取了临时功能置换等方式,取得了居民谅解,无环保纠纷。 1、废水基泥浆、水基岩屑 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废岩屑、废水基泥浆、沉淀罐污泥等,在井场内固化后,由建设单位统筹安排,外运至环保手续齐全、有接纳能力的****公司、****砖厂、****砖厂进行烧结砖**化利用,建设单位具****工程处理协议、转运联单。 2、废油 采用了专用的油桶收集,共产生废油2.0901吨,钻井期间暂存于清洁生产操作平台临时堆放区内,并采取了防渗、防雨、设置了围堰保护措施,建设单位与由******公司签订了危废转运协议,完钻后由******公司进行了危废处置,建设单位具有转运协议和处理联单。 3、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存放在垃圾坑内,定点堆放,完钻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1、源头控制 采取了先进的钻井方案和清洁钻井液体系,一开段表层套管段(0-50m)采用了**钻井液,二~五开采用了水基泥浆钻井,钻井进入目的层后完钻。 2、过程防控 井站内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一般防渗区防渗性能满足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 -7cm/s的黏的防渗性能;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满足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 -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井场内实施清污分流措施,在井场四周设置雨水排水沟,场外雨水随雨水沟排放。 3、土壤跟踪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进行了一次跟踪监测,监测结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基本项目筛选值、《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其他项目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井站、集输工程已建设完成(104×42m井场已转为永久占地),由于场站及集输工程沿用钻前工程建成的应急池、放喷管线及燃烧池、清洁化操作平台,上述工程作为保留工程,由场站、集输工程完善其永久用地手续,或作为临时用地取得******局用地批复,并按期向权属人缴纳租金。其用地手续由场站工程、集输工程办理,不属于本工程占地影响,其余用临时用地均按照《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中规定的要求进行了复垦。 1、钻井过程中已对周围农户进行了宣传,告知了相关风险及相应的应急措施。 2、钻井过程中,已对柴油罐区设置围堰和集油池,油水罐区设备已经撤离,废水转运车辆已装GPS,未发生过废水、油类物质泄漏等风险事故。酸化液不在现场进行配置。已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3、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职工定期参加环保培训,建设单位****生态环境局出具的《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并定期进行演练。 |
根据现场情况适当调整,符合现有环保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清洁化操作平台 | 钻井期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作旱地农肥,不外排;钻前施工废水回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的水质要求,作为产品出售****公司综合利用;****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排放标准A标准后排入涪江;****处理厂设计出水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工业园****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出厂尾水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琼江。 | 本工程完钻后最终剩余废水量约为871m3(钻井废水546m3,试油废水60m3,返排液265m3),35m3钻井废水拉运至威204H63-16井钻井工程回用;其余钻井废水拉运至、****处理厂****处理厂处理完毕,返排****处理厂处理完毕 | 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燃烧池 | / | 按行业规范要求设置了放喷管道,修建了燃烧池池测试放喷点火燃烧 | 无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钻井设备等机械施工噪声、放喷噪声 |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 钻井噪声采用噪声源合理布局,为钻机提供动力的柴油机安装消声器和减震基础,可降低钻井噪声对当地居民的影响。钻井期间对周边农户多采取沟通宣传和耐心解释等方式,取得周边居民支持谅解,避免环保纠纷。测试放喷时合理安排测试放喷时间,钻井作业采取的声环境保护措施是成熟有效和经济适用的。 | 无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项目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 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 则 | 1、源头控制 采取了先进的钻井方案和钻井液体系,对钻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泥浆漏失的情况,采用了强钻方式快速钻穿漏失层达到固井层位。钻井过程中保持平衡操作,同时对钻井过程中的钻井液漏失进行了实时监控。 2、分区防渗 根据环评要求采取了分区防渗。 3、跟踪监测 钻井期间未发生泄露,验收对跟踪监测点位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4、环境管理应急响应 已将地下水风险纳入建设单位环境风险事故评估中,制定了应急监测方案,钻井期间未防渗地下水环境污染事件于环境风险事件。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加强岩屑、废泥浆、废油及其他固体废弃物收集、暂存处置等过程的环境管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及新的环境问题。 | 1、废水基泥浆、水基岩屑 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废岩屑、废水基泥浆、沉淀罐污泥等,在井场内固化后,由建设单位统筹安排,外运至环保手续齐全、有接纳能力的****公司、****砖厂、****砖厂进行烧结砖**化利用,建设单位具****工程处理协议、转运联单。 2、废油 采用了专用的油桶收集,共产生废油2.0901吨,钻井期间暂存于清洁生产操作平台临时堆放区内,并采取了防渗、防雨、设置了围堰保护措施,建设单位与由******公司签订了危废转运协议,完钻后由******公司进行了危废处置,建设单位具有转运协议和处理联单。 3、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存放在垃圾坑内,定点堆放,完钻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天然气勘探井工程属典型“地下决定地上”型项目,井下确无开采价值时,则对井筒实施封井作业,井组实施生态恢复作业。封井作业后现场无“三废”、噪声排放。闭井后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因素将不再存在,无废气、废水、废渣等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影响生态环境。若获得良好气流,则另行环评对营运期生态措施进行分析。 | 井站、集输工程已建设完成(104×42m井场已转为永久占地),由于场站及集输工程沿用钻前工程建成的应急池、放喷管线及燃烧池、清洁化操作平台,上述工程作为保留工程,由场站、集输工程完善其永久用地手续,或作为临时用地取得******局用地批复,并按期向权属人缴纳租金。其用地手续由场站工程、集输工程办理,不属于本工程占地影响,其余用临时用地均按照《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中规定的要求进行了复垦。 |
表7 风险设施
1 | 严格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避免废水池外溢和井喷失控等风险事故发生导致的事故性排放,确保环境安全 | 1、钻井过程中已对周围农户进行了宣传,告知了相关风险及相应的应急措施。 2、钻井过程中,已对柴油罐区设置围堰和集油池,油水罐区设备已经撤离,废水转运车辆已装GPS,未发生过废水、油类物质泄漏等风险事故。酸化液不在现场进行配置。已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3、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职工定期参加环保培训,建设单位****生态环境局出具的《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并定期进行演练。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完井后,若本工程具有开发价值,应另行开展采、输等环境影响评价;若不具有开发价值,应闭井及时进行迹地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井站、集输工程已建设完成(104×42m井场已转为永久占地),由于场站及集输工程沿用钻前工程建成的应急池、放喷管线及燃烧池、清洁化操作平台,上述工程作为保留工程,由场站、集输工程完善其永久用地手续,或作为临时用地取得******局用地批复,并按期向权属人缴纳租金。其用地手续由场站工程、集输工程办理,不属于本工程占地影响,其余用临时用地均按照《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中规定的要求进行了复垦。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