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招标代理:****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开标时间:2024-11-13 13:30:00
受****委托,现对小型纯电动抑尘机扫车采购项目进行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内容及数量: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采购小型纯电动抑尘机扫车一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
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预算金额:780,000.00元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管理部****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采购;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时间:2024-11-4至2024-11-8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需提交以下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至**区**路1111****中心8B1室(****)领取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参加采购活动。
3、获取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4、工本费:500元。
五、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金额:15,600元。
收款户名:****
收款账号:442 981 039 635
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递交。
退还: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成交的响应单位根据递交的“磋商保证金承诺书”依次退还到递交保证金的原账户。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单位应于2024-11-13 13:30时前半小时内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区**路1111****中心8B1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拟定2024-11-13 13:30。
2.磋商地点:**区**路1111****中心8B1室(****)
备注:响应单位须派全权代表参加(全权代表应当是响应单位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 | 代理单位: | |
地 址: | **市**区沙泾路94号 | 地 址: | **区**路1111****中心8B1室 |
联系人: | 周老师 | 联系人: | 丁老师 |
电 话: | ****3690 | 电 话: | ****1855 |
传 真: | ****3690 | 传 真: | ****18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