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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盐220****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 | **市黄湾镇 | **** | (1)潮乡~**(T 安江、袁花)π 入宁盐变110kV 线路工程(含**变改接、潮乡~ **改造) **线路路径长7.54km,其中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7.17km,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37km。 本工程利旧单回线路路径长度0.20km。**架空线路截面采用2×300mm2。拆除110kV 乡尖 1469、乡袁14683 **支线3.472km(杆塔17 基),跃元1259 潮乡支线**T 线0.126km(杆 塔2 基)。 (2)安江~晶源π 入宁盐变110kV 线路工程(含安江变改接) **线路路径长3.77km,其中单回架空线路长0.03km,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3.16km,单 回电缆线路路径长0.58km。其中:**电缆管沟双回路路径长3.16km、电缆管沟单回路路径 长0.28km,其余电缆段利用已建管沟敷设。**架空线路、电缆截面分别采用400mm2、 1000mm2。拆除110kV 晶源1596 线单回电缆路径长约0.49km。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一、施工期 废气: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施工期间采用商品混凝土罐装车进行浇筑;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弃土弃渣等要合理堆放;堆场适时压实、车辆防散落检查、运输道路及时清理;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立即进行原貌恢复。 废水:将物料、车辆清洗废水等集中,经过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施工区域设泥浆沉淀池,把施工泥浆废水汇集入沉淀池充分沉淀后,上**回用于施工或用于洒水抑尘;输电线路施工人员在沿线村镇租房居住,生活污水利用当地已有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水平的施工机械设备,设置围挡。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禁止夜间进行施工作业。 固废:施工期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废弃的沙石、混凝土等应按当地相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回填或堆放,废包装物交有关部门回收利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线路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导线、金具等,导线、金具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理。 生态:严格限定施工区域,控制施工范围;加强施工期管理,防止乱堆乱弃影响周边环境;施工便道应充分利用周边现有交通道路设置,杆塔、导线等施工材料尽可能布置于现有空地或植被较稀疏的地方;塔基开挖时要进行表土剥离,表土和熟化土分开堆放;施工结束后根据地形条件,植被恢复和绿化。 二、营运期 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本项目110kV 双回架空线路导线对地距离不小于9m、12.5m(跨越处),本项目110kV 单回架空线路导线对地距离不小于6m;地下电缆外皮至地面深度不得小于0.7m;当敷设于耕地下时,应适当加深,且不宜小于1m。 噪声:使用加工工艺先进、导线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等措施;做好设备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4日;
联系电话:0573-****9023;
通讯地址:****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