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渝四标一分部辅助材料采购计划289 (2024-11-01)
采购标题: | 康渝四标一分部辅助材料采购计划289 (2024-11-01) | ||||
采购商: | 康渝项目部1 | ||||
发布日期: | 2024-11-01 | 截止日期: | 2024-11-05 | 交货日期: | 2024-11-06 |
状态: | 采购报价中 | 发票要求: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采购类别: | 聚能管罩 |
付款比例: | 不超过当批货款结算金额的80% | 支付方式: | 中信支付 | 付款周期: | 180 |
联系人: | 桂欣 | 联系人电话: | 131****0630 | ||
成交规则: | 含税总价最低成交 | ||||
交货地点: | **省 **市 **县 华景镇中铁六局康渝一项目部 | ||||
描述: | 1、要求国标正规产品,保证产品质量,随货带相关附件,确保工地能够直接使用。 2、报价需含运费及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严格按照采购清单中载明的规格型号报价,若有疑问时及时向采购联系人致电澄清,严禁肆意报价,否则直接列入黑名单。 3、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911********884765M; 地 址:**市海定区万寿路2号 ; 电 话: 010-****1295; 开 户 行: 交通银行**定慧寺支行; 账 号: 110********8001830581;4、送货地址:**省**市**县华景镇金榜村中铁六局康渝四标项目部工地指定地点。收货人:桂欣,联系电话:131****0630、要求随货付填写齐全及盖章后的网购结算清单,网购结算清单见采购清单附件中。先货后款:货款分期支付。货到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7日内,向乙方支付不超过当期结算金额的80%,合同封账协议签订后3个月内支付不超过结算额的5%,甲方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支付不超过结算额的5%。甲方预留货款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甲方建设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于3个月内无息支付。剩余货款待甲方整体工程竣工决算完成,建设单位支付最后一笔结算款后3个月内不计利息给予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保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 ||||
附件: | 下载并查看附件 | ||||
每日允许报价时段 00:00:00--23:59:59 |
聚能管罩 | 14cm/个 | 现货 | 50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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