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高新区老庄子镇南王庄村党群服务中心环境改造项目招标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环境改造项目招标 | ||
所在地区 | **省-**市 | |||
项目实施地点 | 高新区老庄子镇南王庄村 | |||
最高限价 | 175790.58元 |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招标内容 | ****中心环境改造 |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105790.58元,资金比例 60.18% | |||
计划工期 | 30天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项目概况 | 详见招标文件 | |||
其他情况 | ||||
交易条件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0.0元 | ||
受让方缴纳风险保障金 | 0.0元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三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资质要求 |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 |||
其他条件 |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 |||
申请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
出让行为的行政备案责任 | 出让方 | |||
出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 | 已经招标方(采购方)决策同意 | |||
出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 已经相关行政部门批准同意 | |||
附件材料 |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名称 | ****交易中心 | 联系电话 | 0315-****171 |
项目所属部门 | 交易部 | |||
项目联系人 | 孙迪 | 联系电话 | 181****5187 | |
传真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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