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681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126号后排车库出租(租期3-10年)
项目编号 | **** | ||
标的名称 | (2024)2681**市**区市府大路126号后排车库出租(租期3-10年) | ||
标的类型 | 权益性资产 | ||
交易机构项目联系人 | 庄女士 | 联系电话 | 024-****6102 |
资产描述 | 车库出租 | ||
现场查勘安排 | 1、踏勘联系人及电话:侯先生,186****0741 2、踏勘人需跟出租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沈交所在收到出租方确认的踏勘书后,方可报名。 |
资产信息
资产所有(出租)方名称 | **** | ||
所在地区 | **省 / **市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文件名称 | 会议纪要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经理办公会议 |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2024)2681**市**区市府大路126号后排车库出租(租期3-10年) | ||
标的地区 | **省/**市 | ||
使用权价格(租金) | 9.2万元/年 | 租赁期 | 不少于3年,不高于10年(不含10年)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 | 起租日 | 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153 | ||
租金支付要求 | 租金按年一次性缴纳,第一次租金在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后5个自然日内缴纳,后续租金应在前期租金到期日不少于30个自然日前缴纳,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 ||
装**平及附属设施 | 一般 | ||
租金调整方式 | 租期3年内租金不做调整,如超过3年,每3年租金上浮3% | ||
押金支付要求 | 首年租金的10% | ||
水、电、气、热、 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 水、电、气等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房屋给排水、供暖、供电、供气、消防屋面及其他设备设施影响承租方经营或造成承租方或第三方损失均由承租方负责。 | ||
出租标的使用用途要求 | 教育、办公和一般性商业经营,****公司租赁要求。 | ||
坐落位置 | **市**区市府大路126号后排车库 |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允许 |
披露信息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 ||||
出租底价 | 9.2万元/年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摘牌人须认可并同意按附件的设计图纸方案施工,摘牌前须在附件的设计图纸上签字盖章。 | |||
出租条件 | 我公司位于**市**区市府大路126号后排车库,因后排车库被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C级,以及车库内安装有10KV变压器,不满足当前安全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公司安保部门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公司要求对上述安全问题进行整治。具体如下: 一、后排车库建筑整治方案 1、后排车库已被专业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安全等级C级,****公司入围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见附件),对所租后排车库进行维修整治; 2、为确保房屋建筑维修治理质量,****公司****公司进行监理; 3、对房屋建筑维修治理完成后,****公司****小组和专业部门验收合格,****公司委托的专业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安全等级B级(含B级)以上。 二、变压器迁出及电力改造方案 方案一: 停用并拆除后排车库内的10KV变压器及10KV架空外线和电线杆,****公司沟通协商,引入可以满足该后排车库毗邻的市府大路126号院内承租方及车库经营所需的380V电源(用电容量不低于315KVA),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方案二: 1、****公司入围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见附件),对所租后排车库内的10kv变压器(用电容量不低于315KVA)及供电系统进行改造; 2、为确保供电系统改造质量,整个****公司****公司进行监理; 3、对电力系统改造完成后,****公司****小组****管理部门验收合格。 注:以上两个方案可二选一,****公司审核同意。 三、房屋建筑整治和供电系统改造要求 1、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我公司事前将收取工程履约保证金70****公司不支付工程履约保证金利息);经专业部门验收合格后1个月,退还工程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存在违约事项,我公司在扣除违约金、赔偿金之后,将保证金余额退还给承租方。 2、以上各方案所需的设计费、监理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在实施以上各方案时,负责与环保、城建、市政、城管、供电等相关部门手续的办理,所需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4、承租方在实施以上各方案时,负责与该后排车库毗邻的市府大路126号院内承租方及附近居民、商户等的协调与沟通。 5、合同期满或承租方单方解除合同后,承租方对房屋整修后的建筑和改造后的供电系统,不得拆除和损毁,****公司****公司不对承租方改造投入予以补偿)。 6、房屋安全维修治理和供电系统改造完成后,****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房屋和供电系统未经改造或改造后验收不合格的,承租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7、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我公司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同时,我公司可直接扣除工程履约保证金的20%作为违约金。合同解除后,我公司对承租方已投入的房屋和供电系统改造费用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公司要求进行房屋建筑****公司要求进行供电系统改造,便擅自开展经营活动的。 (2)对房屋和供电系统改造后,我公司验收不合格,且在整改期(2个月)届满后仍不合格的。 注:验收合格是指满足设计要求、监理公司出具监理文书、建筑安全鉴定等级B级及以上。 合同签订后10个月完成全部整治改造工程,如未按期完成整治改造工程,我公司将按“日租金乘以逾期天数”的标准向承租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将在承租人支付的工程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四、其它要求: 1、电费:由承租方自行向供电部门支付费用;水费:由承租方自行向水务部门支付费用(如涉及分摊电费和水费,则电费按每度电0.9元计算,水费按每吨5.25元计算)。 2、承租方以年支付租金,承租方需向出租方缴纳首年租金10%的履约保证金。租期3年内租金不做调整,如超过3年,每3年租金上浮3%。 3、房屋租赁期间,房屋及供电设备的修缮、维修及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4、出租方不负责提供消防、城建、环保、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审批手续。 5、承****公司安全要求,自觉服从管理,并向出租方提供相关安全承诺书。 6、如遇拆迁等不可抗力因素,双方解除合同,我方仅退回已收取而未履行合同的租金,不赔偿其它损失。按照国家有关拆迁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在拆迁过程中,依法属于乙方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7、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投资的保障房屋基本使用功能的装修、设施、****公司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与损坏,保证正常运转。 8、合同签订后给予承租方一个月免租期,租金自次月起计算。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不少于3年,不高于10年(不含10年),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 9、摘牌人须认可并同意按附件的设计图纸方案施工,摘牌前须在附件的设计图纸上签字盖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需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保证金设定 | ||||
是否需要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2万元人民币 |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
保证金转租设置 |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 | |||
处置方式 | 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待承租方支付首期租金后,沈交所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原路径无息退回。 2、如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意向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承租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承租方的出价低于出租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承租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 (6)意向承租方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意向承租方成为最终承租方的,其保证金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
挂牌信息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方 | 协议转让(意向承租方同意按公告出租条件直接协议承租) | |||
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 |
竞价规则
起始价(元) | 92000 | 加价幅度(元) | 1000 |
是否起始价报价 | 是 | 限时报价周期(秒) | 120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2024-11-04 08:30:00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2024-11-18 10:00:00 |
附件材料
项目附件材料 | 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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