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视频监控系统集成项目询价,采购人为****,项目编号:****。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联合会指定地点;
(2)※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提供集成服务1年
(3)预算金额:61700.00元人民币(含税);
(4)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20 系统集成服务;
备注: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 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包含建设视频监控设备和系统、视频图像传输系统、集成服务等。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61700.00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报价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加盖法人公章),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以法人为准,同时法人及分支机构均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 如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 查询结果(显示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 ****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cn/)”查询结果(显示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2 项目团队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
备注:提供相关的人员列表、身份证、****社保局或地税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5月01日以后任意时间段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报价人)等材料,如法人参与报价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报价人或报价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报价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报价人或其法人。
2.3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4.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0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被相关行****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8)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2019年4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9)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1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
(10****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公司与供应商存在****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1)在最近五年内(2019年1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2)在最近五年内(2019年1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3)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价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报价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询价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4)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2.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询价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价;供应商提交应答文件时必须提供《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应答文件一律无效。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 询价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4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6日17时30分〕(**时间,下同)。;
3.2 获取地点:**市**区**三路68号电信大楼4楼云中台会议室。
3.3 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委托经办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联系方式,通过邮件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获取谈判文件。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4年11月7日10时30分,递交地点为**市**区**三路68号电信大楼4楼云中台会议室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4.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3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 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供应商注册
5.1 供应商须在购买询价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n/ctsc-portal/ctscPortal)完成供应商注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三路68号
邮 编:529500
联 系 人:林钊宇
电 话:189****2332
电子邮件:****@189.cn
开户银行:/
账 号:/
7.2异议接收方式
一级异议处理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钊宇
电 话:189****2332
电子邮件:****@189.cn
二级异议处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华虹
联系电话:133****2333
邮箱:****@chinatelecom.cn
采购人:****
采购实施部门:****中心(盖章)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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