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拍卖出让洋庄住宅用地A19-A26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拍卖位于狮城镇洋庄村的洋庄住宅用地A19-A26号共8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规定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厅公布的“黑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参加竞买。
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地块必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规划要求(详见周自然资规〔2023〕31号文件)进行开发建设。地块用途均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具体地块规划指标如下:
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层数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层高控制 | 建筑限高 | 悬挑 控制 | |
**** | 72.00 | 4.7750 | 100 | 4.5 | 343.80 | 底层3.6米,二层以上3.0米 | 檐口控高15.60米 | 二层以上南面挑出0.6米 |
2024拍(洋庄)A20号 | 72.00 | 4.7750 | 343.80 | |||||
2024拍(洋庄)A21号 | 72.00 | 4.7750 | 343.80 | |||||
2024拍(洋庄)A22号 | 72.00 | 4.7750 | 343.80 | |||||
2024拍(洋庄)A23号 | 72.00 | 4.7750 | 343.80 | |||||
2024拍(洋庄)A24号 | 72.00 | 4.7750 | 343.80 | |||||
2024拍(洋庄)A25号 | 72.00 | 4.7750 | 343.80 | |||||
2024拍(洋庄)A26号 | 83.87 | 5.1259 | 429.91 | 二层以上西面、南面挑出0.6米 |
三、竞买规则
1.本次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A19-A25号地块起拍价为70万元,A26号地块起拍价为82万元,A19-A26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均为18万元,增价幅度均为2万元或2万元的整数倍。
2.竞买申请人参加上述地块现场拍卖时,可参与其所缴交竞买保证金对应数额宗地的竞买;若未竞得该地块,竞买保证金可转为符合条件的其他地块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会开始前,平均每个地块竞买申请人不足2个自然人(或企业法人)的,则按照地块序号由后向前自动终止拍卖,直至申请人数量满足拍卖地块人数要求。
四、报名须知
1.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13日到****二楼利用与管制股或****公司(**县狮城镇坂头新村一巷12号(**丽景对面))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2.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13日到****二楼利用与管制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15时00****银行账户时间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拍卖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1月13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土地竞得人于成交之日起10******局签订出让合同,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含竞买保证金),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三年内竣工。
4.其他要求详见《****关于洋庄住宅用地8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5.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宗地公开出让后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凡对本次出让宗地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1月14日期间,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在公告期满,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该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证同时作废。
6.****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五、拍卖活动时间及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于2024年11月15日9时30****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2(**省**县狮城镇仙风大道66号)举行。
六、****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二楼利用与管制股,**县狮城镇坂头新村一巷12号(**丽景对面)。
联系人:谢先生(0593-****999,189****7217),肖先生(0593-****180),吴女士(负责规划答疑,0593-****353)。
开户单位:****
账号及开户行:
350********052505175****银行**支行)
935********1276695****银行)
140********00062792****银行**支行)
132********027663****银行**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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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