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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司《关于商请核准******、马祖外海风电220千伏送出工程的函》(榕供电函〔2024〕45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片区配电网网架结构,提高区域电网的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马祖外海风电22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为****。
二、建设地点位于**县,其中:
(一)**外海集控站~港区22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自拟建**外海集控站向西北出线后,与马祖外海集控站~官坂220千伏线路同塔架设向西北走向,****风电场,跨110千伏港区~北茭线路、X135县道至大建村西南侧,经大古村、东西坑村、半山村,跨110千伏港区~黄岐I、II回线路、110千伏黄白线至安凯乡东北侧,跨**岭35千伏集电线路、风吹岭35千伏集电线路、110千伏**岭~港区线路至官坞村北侧,****水库水源保护区、陈氏宗祠,转西南跨110千伏港区~福马换流站线路、110千伏港区~黄岐Ⅰ、Ⅱ回线路、110千伏港区-**Ⅰ、Ⅱ回线路后,分为两个单回路下穿500千伏新中Ⅰ、Ⅱ路和500千伏福可Ⅰ、Ⅱ路,跨35千伏文储Ⅱ线和35千伏**线,至220千伏港区变东南侧改为电缆敷设接入港区变。
(二)马祖外海集控站~22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自拟建线路自马祖外海集控站向西南出线后,与**外海集控站~港区220千伏线路同塔架设至220千伏港区变南侧,改为单回路下穿500千伏新中Ⅰ、Ⅱ路后,平行其走向至红厦村南侧,跨110千伏港区~**Ⅰ、Ⅱ回线路,下穿500千伏新中Ⅰ、Ⅱ路,****水库水源保护区,在官岭村东北侧连续跨G228国道、110千伏浦文Ⅰ回线路、35千伏官文Ⅰ路后,在官岭村北侧再次下穿500千伏新中Ⅰ、Ⅱ路,经梅里村西南侧转东北,****水库南侧下穿500千伏福可Ⅰ、Ⅱ路,向北至拟建220千伏官坂变南侧,改为电缆敷设接入220千伏官坂变。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220千伏架空线路折单52.1公里、电缆线路折单0.5公里,扩建港区220****电站间隔1个、增加光接口板等二次系统工程等。
四、项目总投资为2021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5054.7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5%。
项目股东:****,出资比例:100%。
五、****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社稳分析确定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六、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规划局出具的《关于******、马祖外海风电220千伏送出工程路径规划意见的函》(连自然资函〔2024〕210号)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规划许可、**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委员会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