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1-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开展资金绩效评价“回头看”工作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 0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1-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开展资金绩效评价“回头看”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1 ****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政府采购中的份 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3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4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相应的价格扣除磋商}}
2.5 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规定格式提供(格式附后,不可修改),未按规定提供的,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供应商应当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4日 至 2024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评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5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嘎鲁图镇
联系方式:马慧 138****72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嘎鲁图镇
联系方式:纪建琴 0477-****5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建琴
电 话: 0477-****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