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修水县城区路网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EPC [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县]**县**路网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EPC [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信息时间: 2024-11-04】
关于**县**路网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EPC 澄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业绩(15分): 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施工单位) 2021年1月以后(含)投标人具有EFC或EFC+F业绩(含在建,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合同金额 5000 万元至 3 亿元以下建筑或市政工程业绩的每个得 1分,最多 6分;合同金额3亿元及以上建筑或市政工程业绩的每个得1.5分,最多得 6分;本项最高得12分。 评审依据: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及网上公示截图。 1.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任意一方) 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投标人近5年(2018年至今)承担过(完工或在建)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每个得1分;本项目最高3分; 现变更为: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施工单位牵头方) 2021年11月1日以后(含)投标人具有不少于本项目投资金额80%(4.96亿元)EPC业绩(含在建,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建筑或市政工程业绩的每个得 1分,最多 3分; 投标人具有不少于本项目投资金额80%(4.96亿元)EPC+F业绩(含在建,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建筑或市政工程业绩的每个得2分,最多得12分。本项最高得12分。 评审依据: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及网上公示截图和网上查询路径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任意一方) 投标人2021年11月1日以后承担过(完工或在建)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的设计或施工EPC或EPC+F业绩,每个得1分;本项目最高3分;(该业绩不与1.1项不重复计分)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实施方案(45分)无原则性重大技术错误,该项目总分不低于42分,低于42分,请专家评委予以书面说明 现变更为:无原则性重大技术错误,该项目总分不低于36分,低于36分,请专家评委予以书面说明 具体内容请重新下载澄清文件 **县宁创****公司 ****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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