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大丰镇关于县政府批复同意2024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公告
****县政府批复同意2024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公告
****办公室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琼扶办发[2018]184号)和《****政府关于的批复》(澄府函〔2022]245号)的文件要求,****政府批复同意我镇的2024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进行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20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政府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县**镇华兴路1号
联系电话:0898-****8207, 12317
电子邮箱:****@126.com
附件:1.**镇2024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2.绩效目标申报表
****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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