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大丰镇2024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前公示
**县**镇2024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前公示
****办公室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琼扶办发〔2018]184号)和《****政府关于的批复》(澄府函〔2022]245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镇2024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前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0日),本次实施项目共2个,****社区蛋鸡养殖项目(监测对象)投入资金7万元,****社区蛋鸡养殖(村集体)投入50万元,合计57万元。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人民政府反映。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政府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县**镇华兴路1号
联系电话:0898-****8207, 12317
电子邮箱:****@126.com
附件:**镇2024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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