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嘉大采竞磋〔2024〕23 号
二、项目名称:****梁林校区共享自行车、共享助力车服务招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成交)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共享自行车) | 中标(成交)金额(共享助力车)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起步价 (元/15分钟) | 超时费 (元/15分钟) | 月卡 (元/月) | 起步价 (元/10分钟) | 超时费 (元/10分钟) | 月卡 (元/月) | |||
1 | 0.3 | 0.3 | 9.9 | 0.5 | 0.5 | 39.9 | **** | **市**区园秀路28弄1号楼301部位6层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 范围 | 服务 要求 | 服务 时间 | 服务 标准 |
1 | ****梁林校区共享自行车、共享助力车服务招商项目 | ****梁林校区共享自行车、共享助力车服务招商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符合采购要求 | 详见采购文件 | 符合采购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爱泉、曾勇、童**、袁凯、严鹏春 (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中心****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计划财务处投诉。
2.其他事项:
八、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广穹路89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田老师 联系方式:158****1288
项目经办人:温老师 联系方式:0573-****0006
质疑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573-****3422
2. ****管理部门
名称:****计财处
联系人 :周老师 联系方式:0573-****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