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钱库镇后谢村一事一议共富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公开****政府采购)
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4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受****委托,就钱库镇后谢村一事一议共富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非政府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钱库镇后谢村一事一议共富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3元
最高限价:****153元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钱库镇后谢村一事一议共富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 | 1 | ****153 | 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为100000元。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施工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设计企业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家数不超过2家,仅限于设计承接单位与施工承接单位联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24年11月04日至2024年11月1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2、发售地点:苍**灵溪镇上江小区16幢2单元201室(水门内街56号)
3、发售方式:报名后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4点30分(**时间)
递交地点:苍**灵溪镇上江小区16幢2单元201室(水门内街56号)
六、开启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14点30分(**时间)
开标地点:苍**灵溪镇上江小区16幢2单元201室(水门内街56号)
七、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银行转账、电汇(不接受以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汇入以下账户并确保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供应商单位汇保证金时须注明“钱库镇后谢村一事一议共富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投标保证金”名称,以便核查。)
开户银行:****银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公司
开户帐号:201********8811
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4点30分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事项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介绍信或者授权书(自拟,原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原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的须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施工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设计企业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5)联合体协议书(如是则提供)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合格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人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7****2377
地址:苍**灵溪镇上江小区16幢2单元201室(水门内街56号)
2、采购人:****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9076
地址:**省**市苍**钱库镇后谢村3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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