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P2023—3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委托****以拍卖方式出让**市P2023—3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具体情况和相关要求
(一)土地位置:位于内坑镇宅内村,具体用地位置及范围见附图。
(二)土地面积:32794平方米。
(三)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
(四)土地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五)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1.0<容积率<2.5,10%<建筑密度<30%,30%≤绿地率≤50%。
规划设计条件详见《****关于下达**市P2023—31号地块规划条件的通知》(晋自然资规〔2024〕146号),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应严格执行,不得调整。
(六)地块教育配套按照《****教育局关于**市P2023—31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意见的复函》(晋教函〔2024〕 201号)执行。
(七)地块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按照《****民政局关于**市P2023—31****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函》(晋政民函〔2024〕128号)执行。
(八)起叫价:4000万元。
(九)增价幅度:50万元的整数倍。
(十)其他相关要求:
1.******局在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按现状土地条件交地。
2.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应在**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由土地竞得人绝对控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在**市设立的除外)对该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用地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市交纳。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60****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公司******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合同补充条款。
3.该地块需配建的建筑物面积、位置、代购价格及其他****储备中心、****政府、**市泉南高铁****公司共同拟定《**市P2023—31号安置地地块出让说明》和《**市P2023-31号安置地地块商品房代购协议》作为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市P2023—31号安置地地块出让说明》和届时由竞得人****签订的《**市P2023—31号安置地地块商品房代购协议》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该地块建设期限为570日历天,从**市泉南高铁****公司移交地质勘察报告和施工图纸质文件之日起算,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市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工程竣工验收****机关落款的备案时间为准)截止。
5.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全额付清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不能按时缴交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局缴纳滞纳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的,******局有权解除合同,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6.根据《****建设局等三部门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通知》(泉建规〔2022〕3号)要求,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应达到项目总建筑面积的40%以上。
7.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21〕57号)和《****政府关于印发**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若干意见(2018—2025年)的通知》(泉政文〔2018〕87号)要求,该用地建设单体质量要求须达到**市优质工程及以上。
8.该地块应按《****办公室转发****建设局 ****规划局关于加强**商品住宅及商办类建筑建设管理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1〕75号)要求,进一步提高**商品住宅建设品质。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规定参加竞买,只准独立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以及如竞得地块,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均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若经金融监管机构查****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等范围的,视为违反竞买规定,不予确认竞买资格。竞买成交后,若经金融监管机构认定竞得人缴交的****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范围的,视为违反竞买规定,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本次拍卖活动的地块竞买保证金为800万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17时(须到账)。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可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三、拍卖出让的相关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7时。
(二)报名地点:******局****管理科。
(三)拍卖时间:2024年11月26日16时。
(四)拍卖地点:****交易中心二楼拍卖室(**市**街道崇德路267****广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6日8时至2024年11月25****管理科或****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六、报名和实地踏勘
(一)有意参与竞买者须于2024年11月25日17时前,法人竞买的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个人竞买的携带有效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等,委托代理时,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向****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并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用外汇支付竞买保证金的,须征得我局同意后,以****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进行折算。
(二)实地踏勘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17时,需派员陪同实地踏勘的,请提前与****联系。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有关事宜,可直接与我局或****联系。
八、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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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翁先生
咨询电话:0595—****5625
地址:**市**街道迎宾路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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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小姐
咨询电话:0592—****798,185****3555
地址:**市**区台南路73号1502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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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