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湾沚区御景湾小区物业管理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县湾****医院商住楼1幢8室
中标金额:****724.7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湾沚区御景湾小区物业管理项目 服务范围:湾沚区御景湾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要求:按照采购人需求提供湾沚区御景湾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小区物业环境管理、安保、保洁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服务时间:三年(1+1+1),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经招标人考核后,方能签署次年合同,且报价不得变更。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施吕蓉、凤小勤、丁宇、孙明国、陈小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中约定收取
收费金额:16971.4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无效供应商及原因:****公司;投标一览表未加盖法人章或签字;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三)中标供应商业绩:1、**上郡物业管理委托合同;2、****广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3、**华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4、****商贸城物业管理服务。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
名称:****
地址:**市湾沚区湾沚镇世纪大道**公园北侧
联系人:陈小琴、杨龙
联系电话:188****9427、188****1234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万达二期3号写字楼413室
联系人:陈良虎、朱珠
联系电话:188****1769、153****216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小琴、杨龙
联系电话:188****9427、188****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