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水库移民村环境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已由广****改革局以穗增发改投批[2024]107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区派潭镇上九陂村。
2.2 项目规模:围绕上九陂村进库道路两侧、库区及大坝西侧地块进行环境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修缮旧亭4座、改造2座建筑外立面,实施**厕所1座、化粪池1座、配电房1座、休憩廊架1个、供水1项和儿童**活动场地1项、改造警示栏杆973m、村民活动场地3476 m2,水土保持面积16967 m2及补全配套基础设施。
2.3 最高投标限价:****468.37元。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招标内容:围绕上九陂村进库道路两侧、库区及大坝西侧地块进行环境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修缮旧亭4座、改造2座建筑外立面,实施**厕所1座、化粪池1座、配电房1座、休憩廊架1个、供水1项和儿童**活动场地1项、改造警示栏杆973m、村民活动场地3476 m2,水土保持面积16967 m2及补全配套基础设施。(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承包方式及工程承包范围: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总价项目措施费包干(具体以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投标人还应当符合《****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 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3.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2)项目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1)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3)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5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6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3.7 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有)、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最近1个月(时间为:2024年9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3.8 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未被纳入国家、省、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未被限制参****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https://credit.****.cn/公布的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10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且法定代表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
4. 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从2024年10月31日22时00分至2024年11月21日9时0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网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4.3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4.4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媒体
****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n)、**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cn/logi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的“首页>公开>公共**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网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1日9时00分,有关电子投标的操作指引请投标人自行****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无纸化)”。
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60 分钟,即:2024年11月21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1日10时00分
5.2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9时00分。
5.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 投****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取得回执码,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5.5 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交易平台其他项目锁定进行检查,如果已经锁定,则无法完成投标登记。成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即自动解锁。
5.6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修改网上投标登记相关信息。
6. 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不需要递交投标保证金。
7. 资格审查方式
7.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7.2 资格审查****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网和**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8. 诚信得分
投标人诚信评价总分取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数字化监管平台 (http://112.****.142:8012/#/website)中的“诚信排名>>施工—水利”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在“**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数字化监管平台”录入企业信息的施工企业(简称“未入库企业”),诚信评价总分的计算方法,即“未入库企业”的诚信评价总分=100(市场行为评价分)×20%+75(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得分)×50%+75(履约评价得分)×30%=80分。
9. 企业信息登记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前,****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企业信息登记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10. 疑问、异议、投诉处理
10.1 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穗水建管〔2023〕78号)。
10.2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有疑问或异议的,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受理。投诉由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监督机构受理。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书面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选择线上异议方式的,其中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广交易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通过广交易建设工程电子开标系统提出。具体操作详见“****公司****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操作手册->发起及受理异议操作指引”。
11.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20-****1303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钟工 联系电话:020-****6487
招标监督机构:****水务局
监督电话:020-****9502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