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厂区部分地面修复项目,采购人为****,简称“中粮**”,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厂区部分地面修复项目以竞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厂区部分地面修复项目
2.2. 项目编号:****
2.3. 采购范围:中粮**计划对厂区部分地面进行修复,修复面积约140m2,并将周边两处检查井重新砌筑及更换井盖。(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2.4. 项目实施地点:****
2.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自采购人通知开工之日起5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7. 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44819.55元(含税)。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报价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资质、人员、财务、业绩要求:无
3.3. 信誉要求: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中报价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
3.6. 报价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报价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报价人的合法权益。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报价人有上述情形的,采购人应当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报告本单位招标委。
3.7. 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或近似情形对围串标行为进行认定;确有围标、串标行为的,情节较轻的参照《****公司失信客户和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冻结、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报监管部门按《中华人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规定执行。
3.8.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第三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人串通投标:
(1) 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报价事宜;
(3) 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 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潜在报价人请于报名开始后,报价截止时间之前,注册、登录中粮油脂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om/#/index,下同)报名、下载采购文件。请潜在报价人及时联系采购人审核注册、报名信息,并前往现场实地勘察。如因供应商未及时联系相关人员或未踏勘现场所引起的不利因素等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联系方式详见采购公告第8条)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于中粮油脂电子采购平台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
5.2. 报价文件递交方式:中粮油脂电子采购平台递交,上传全部报价彩色扫描文件(盖章),本次采购不接受其他递交方式。
6. 报价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6.1. 报价文件开启时间:同于中粮油脂电子采购平台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
6.2. 报价文件开启地点及方式:中粮油脂电子采购平台线上开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及公告的修改、补充仅在中粮油脂电子采购平台发布,以任何形式对本采购公告进行的篡改、转载或发布一律无效。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经济开发区旗山路1号 | 联 系 人(工程技术相关):侯先生 联系电话:186****9823 |
联 系 人(工程技术相关):陈先生 联系电话:182****3853 邮 箱:****@cofco.com | 联 系 人(报价手续相关):李女士 办公电话:8235 0293 邮 箱:****@cofco.com |
9. 招标采购监督联络方式:
中粮油脂沿江区: | 中粮油脂: |
联系人:危女士 | 联系人:杨先生 |
办公电话:159****6927 | 办公电话:010-****9439 |
电子邮箱:****@cofco.com | 电子邮箱:****@cofco.com |
10. 信访举报电话:010-****6787
举报范围: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问题的检举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