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场朱德旧居“恒太号”保护展示项目(一期)(项目名称)施工况场朱德旧居“恒太号”保护展示项目(一期)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况场朱德旧居“恒太号”保护展示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委员会关于况场朱德旧居“恒太号”保护展示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委员会****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况场朱德旧居陈列馆(**市**区况场街道**街2号)。
2.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111平方米,其中修缮“恒太号”14.****.16号建筑面积896平方米、复原重建“恒太号”20号建筑面积215平方米,配套建设游廊、大门、室外管线等附属设施。
2.3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6其他:/。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资质范围须包括古建筑或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 万元的施工业绩,完成日期以文物部门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文物部门竣工验收结果证明,属于**重点文****政府部门或文物部门的认定等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不能清晰体现业绩情况的,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本项目属于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经理无需提供建造师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1)具有****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须包括古建筑或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业绩(担任项目负责人),完成日期以文物部门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类似项目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文物部门竣工验收结果证明,属于**重点文****政府部门或文物部门的认定等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不能清晰体现业绩情况的,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材料) 否则视为未提供,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5日开始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s://www.****.com/)—“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邮 编:6460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830-****651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邮 编:646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830-****185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