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晶方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金刚石微粉精密分选、金刚石悬浮液以及3D打印金刚石工具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21MAC135TQ7C | 建设单位法人:肖海勇 |
李雁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开发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金刚石微粉精密分选、金刚石悬浮液以及3D打印金刚石工具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市******开发区泸阳片区众力创新园 2 栋 |
经度:110.12509 纬度: 27.6494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1-18 |
怀中环评〔2023〕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2024-07-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13 | 运营单位名称:**** |
****1221MAC135TQ7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221MAC135TQ7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22MA4L531A7D | 竣工时间:2024-06-20 |
2024-08-08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1-08 |
2024-09-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信息公示网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金刚石精微粉(粒径0~1um,1~2um,2~3um)100万克拉; 金刚石精微粉(粒径3~10um)3.99亿克拉; 金刚石悬浮液(500ml/瓶)2万瓶; 金刚石砂轮片(30~100cm×0.2um)3万片。 | 实际建设情况:金刚石精微粉(粒径0~1um,1~2um,2~3um)100万克拉; 金刚石精微粉(粒径3~10um)3.99亿克拉; 金刚石悬浮液(500ml/瓶)2万瓶; 金刚石砂轮片(30~100cm×0.2um)3万片。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金刚石精微粉生产工艺:粒度分级-烘干-显微镜监测-包装 金刚石悬浮液生产工艺:超声波乳化分散(添加纯水)-机械搅拌(添加添加剂)-瓶装包装; 金刚石砂轮片生产工艺:3D打印-热压烧结-双面研磨-手动修磨-检测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金刚石精微粉生产工艺:粒度分级-烘干-显微镜监测-包装 金刚石悬浮液生产工艺:超声波乳化分散(添加纯水)-机械搅拌(添加添加剂)-瓶装包装; 金刚石砂轮片生产工艺:3D打印-热压烧结-双面研磨-手动修磨-检测包装 |
由****生产需要,项目原料中的纯水由外购变更为自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3D打印及热压烧结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采取有效环保措施处理后,其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废水:项目研磨工序废水经5m2沉淀桶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粒度分级产生的废水回收送至**县迈****公司深度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中****处理厂****开发区)进水水质标准后,通过****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固废:项目研磨废料和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或回用,暂存期间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和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项目3D打印金刚石工具生产线3D打印及热压烧结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采取安装排气扇和加强车间门窗通风措施后;厂界无组织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无组织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废水:项目研磨工序废水经5m2沉淀桶处理后循环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粒度分级废水经厂区沉淀、过滤后回用于纯水制备,不外排;纯水制备产生的RO浓水用作冲厕用水;****园区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固废:项目研磨废料和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或回用,暂存期间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和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废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粒度分级废水经厂区沉淀、过滤后回用于纯水制备;原因:项目实际生产需要,纯水自制;粒度分级废水通过处理后可满足回用于纯水制备的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管理。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已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354 | 0 | 0 | 0 | 354 | 35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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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108 | 0 | 0 | 0 | 0.108 | 0.10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中的较严值后 | ****园区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中的较严值后(详见下表1.3-3),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园区生活污水总排口中的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的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中的较严值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排气扇 | 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无组织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项目3D打印金刚石工具生产线3D打印及热压烧结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采取安装排气扇和加强车间门窗通风 | 厂界无组织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无组织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外东、南、西、北侧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研磨废料和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或回用,暂存期间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和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项目研磨废料和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或回用,暂存期间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和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废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粒度分级产生的废水回收送至**县迈****公司深度处理,不外排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粒度分级废水经厂区沉淀、过滤后回用于纯水制备,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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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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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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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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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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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管理。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已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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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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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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