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扩产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429444D | 建设单位法人:沈波 |
左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开发区肖业路38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扩产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8-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生产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C-制造业 |
建设地点: | **市**区 ****开发区肖业路388号 |
经度:121.42025 纬度: 30.9607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1-03 |
沪奉环保许管〔2021〕18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7-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61.01 |
439.503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429444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3********183075T | 验收监测单位:**市环境****公司 |
913********624384A | 竣工时间:2024-07-15 |
2024-07-16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0-15 |
2024-09-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e2.****.cn/jsp/view/jsxmInfo_edit.jsp?id=3B8C620150A84D98843DAB9CFCC37CFB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为中药生产企业 | 实际建设情况:****为中药生产企业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现有项目批复产能973t/a,产品类型包含颗粒剂、片剂、微粒丸、浓缩丸、水蜜丸和注射剂,本次扩建项目新增产能1665.9t/a,新增水丸、大蜜丸、小蜜丸、散剂、口服液共5种产品类型 | 实际建设情况:现有项目批复产能973t/a,产品类型包含颗粒剂、片剂、微粒丸、浓缩丸、水蜜丸和注射剂,本次扩建项目新增产能1665.9t/a,新增水丸、大蜜丸、小蜜丸、散剂、口服液共5种产品类型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改扩建项目共涉及9中产品,其中颗粒剂、片剂、微粒丸、口服液等4种产品的原料需经过水提、醇提、浓缩、醇沉等工艺提取有效组分,再经制粒、泛丸等制成成品;水丸、水蜜丸、大蜜丸、小蜜丸、散剂等5种产品的原料经粉碎、起模、泛丸等制成成品;各类产品涉及的同种工艺操作相同,仅工艺种类、顺序不同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项目共涉及9中产品,其中颗粒剂、片剂、微粒丸、口服液等4种产品的原料需经过水提、醇提、浓缩、醇沉等工艺提取有效组分,再经制粒、泛丸等制成成品;水丸、水蜜丸、大蜜丸、小蜜丸、散剂等5种产品的原料经粉碎、起模、泛丸等制成成品;各类产品涉及的同种工艺操作相同,仅工艺种类、顺序不同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提取车间废气及乙醇罐区废气经两级水洗处理后自21#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30m,风量为35000m3/h; 磨粉车间2台柴田粉碎机和2台多级粉碎机产生的废气经设备密闭收集后,分别进入各自配套的布袋除尘装置,分别自3#~6#排气筒排放,排气筒均高15m,风量均为5000m3/h; 磨粉车间三楼车间换风统一收集后,进入滤筒除尘处理,自8#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15m,风量为6252m3/h; 磨粉车间四楼车间换风统一收集后,进入滤筒除尘处理,自7#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15m,风量为14242m3/h; 综合制剂楼的5台流化床制粒干燥机粉尘经设备密闭收集后进入2套独立的旋风除尘处理,分别自9#、10#排气筒排放,排气筒均高30m,风量分别为12000m3/h、16000m3/h; 综合制剂楼1楼的4台包衣设备粉尘经设备密闭收集后进入旋风除尘装置处理,自11#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30m,风量为12000m3/h; 综合制剂楼1楼的2台穿流烘箱设备粉尘经设备密闭收集后进入旋风除尘装置处理,自12#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30m,风量为3400m3/h; 1楼压片机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设备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 现有废气经车间排风系统统一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排放;扩建后,技术中心楼废气由通风橱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分别自13#、14#排气筒排放,排气筒均高15m,风量均为7200m3/h; ****实验室由通风橱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自15#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15m,风量为9000m3/h; 锅炉房内3台锅炉设有低氮燃烧装置,分别自16#、17#、19#排气筒排放,排气筒均高30m,风量均为8700m3/h; 污水处理站各处理池加盖密闭,废气经生物除臭处理后,自18#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15m,设计最大风量为9900m3/h,常规运行风量为9000m3/h; 酒精蒸馏塔废水、水洗塔排水进入UASB反应器处理后再汇入污水站调节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厂区****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水站主体工艺为水解酸化+接触氧化,设计处理能为1500m3/d; 全厂产生的危险废物分别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废试剂贮存库内,委托资质单位处置,总面积为180m2;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包括不合格库、污泥暂存间,总面积为740m2; 项目乙醇罐区设有围堰,提取车间设有可燃气体报警器、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和联锁通风装置,污水处理站混凝土厚度大于250mm,抗渗等级为P10,危废暂存间设有集液托盘,厂区设有720m3事故废水池,雨水排口设截止阀 | 实际建设情况:提取车间废气及乙醇罐区废气经两级水洗处理后自21#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30m,风量为35000m3/h; 磨粉车间2台柴田粉碎机和2台多级粉碎机产生的废气经设备密闭收集后,分别进入各自配套的布袋除尘装置,分别自3#~6#排气筒排放,排气筒均高15m,风量均为5000m3/h; 磨粉车间三楼车间换风统一收集后,进入滤筒除尘处理,自8#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15m,风量为6252m3/h; 磨粉车间四楼车间换风统一收集后,进入滤筒除尘处理,自7#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15m,风量为14242m3/h; 综合制剂楼的5台流化床制粒干燥机粉尘经设备密闭收集后进入2套独立的旋风除尘处理,分别自9#、10#排气筒排放,排气筒均高30m,风量分别为12000m3/h、16000m3/h; 综合制剂楼1楼的4台包衣设备粉尘经设备密闭收集后进入旋风除尘装置处理,自11#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30m,风量为12000m3/h; 综合制剂楼1楼的2台穿流烘箱设备粉尘经设备密闭收集后进入旋风除尘装置处理,自12#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30m,风量为3400m3/h; 1楼压片机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设备处理后在压片间内排放,压片间整体换风,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22#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30m,风量为8000m3/h; 现有废气经车间排风系统统一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排放;扩建后,技术中心楼废气由通风橱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分别自13#、14#排气筒排放,排气筒均高15m,风量均为7200m3/h; ****实验室由通风橱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自15#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15m,风量为9000m3/h; 锅炉房内3台锅炉设有低氮燃烧装置,分别自16#、17#、19#排气筒排放,排气筒均高30m,风量均为8700m3/h; 污水处理站各处理池加盖密闭,废气经生物除臭处理后,自18#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15m,设计最大风量为9900m3/h,常规运行风量为9000m3/h; 酒精蒸馏塔废水、水洗塔排水进入UASB反应器处理后再汇入污水站调节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厂区****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水站主体工艺为水解酸化+接触氧化,设计处理能为1500m3/d; 全厂产生的危险废物分别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废试剂贮存库内,委托资质单位处置,总面积为180m2;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包括不合格库、污泥暂存间,总面积为740m2; 项目乙醇罐区设有围堰,提取车间设有可燃气体报警器、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和联锁通风装置,污水处理站混凝土厚度大于250mm,抗渗等级为P10,危废暂存间设有集液托盘,厂区设有720m3事故废水池,雨水排口设截止阀 |
为减少压片废气对压片间内环境空气的影响,压片间整体换风,废气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新增22#排气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601t/a、颗粒物0.082t/a、COD2.16t/a、NH3-N0.40t/a,全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11.141t/a、颗粒物1.332t/a、COD 2.16t/a、NH3-N 1.59t/a。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601t/a、颗粒物0.082t/a、COD2.16t/a、NH3-N0.40t/a,全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11.141t/a、颗粒物1.332t/a、COD 2.16t/a、NH3-N 1.59t/a。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18.35 | 14.301 | 32.5338 | 0.117 | 0 | 32.534 | 14.184 | |
10.299 | 8.026 | 23.882 | 0.066 | 0 | 18.259 | 7.96 | |
0.045 | 0.035 | 0.159 | 0.0003 | 0 | 0.08 | 0.035 | |
0.045 | 0.035 | 0.08 | 0.0003 | 0 | 0.08 | 0.035 | |
0.14 | 0.109 | 0.249 | 0.001 | 0 | 0.248 | 0.108 | |
67201.728 | 24614.928 | 0 | 0 | 0 | 91816.656 | 24614.928 | / |
0 | 0 | 0.0231 | 0 | 0 | 0 | 0 | / |
0.457 | 0.571 | 2.052 | 0 | 0 | 1.028 | 0.571 | / |
0.532 | 0.552 | 0.8131 | 0 | 0 | 1.084 | 0.552 | / |
4.835 | 2.721 | 8.097 | 2.645 | 0 | 4.911 | 0.076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 | 酒精蒸馏塔废水、水洗塔排水进入UASB反应器处理后再汇入污水站调节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厂区****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水站主体工艺为水解酸化+接触氧化,设计处理能为1500m3/d | pH、CODcr、BOD5、SS、NH3-N、TN、TP、总氰化物、色度、溶解性总固体、总有机碳、动植物油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3#~6#排气筒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 | 3#~6#排气筒分别设布袋除尘器 | 3#~6#排气筒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中中药制造产生的药尘颗粒物排放限值(≤20mg/m3) | |
2 | 7#、8#、22#排气筒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 | 7#、8#、22#排气筒分别设滤筒除尘器 | 7#、8#、22#排气筒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中中药制造产生的药尘颗粒物排放限值(≤20mg/m3) | |
3 | 9#~12#排气筒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 | 9#~12#排气筒分别设旋风除尘器 | 9#~12#排气筒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中中药制造产生的药尘颗粒物排放限值(≤20mg/m3) | |
4 | 13#~15#排气筒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 | 13#~15#排气筒分别设活性炭吸附装置 | 乙腈、丙酮、NMHC、HCl可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要求 | |
5 | 16#、17#、19#排气筒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 2018) | 锅炉采用低氮燃烧装置,燃烧废气经16#、17#、19#排气筒排放 | SO2、NOx、颗粒物和烟气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 2018)表3标准中浓度限值 | |
6 | 18#排气筒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 污水处理站各处理池加盖密闭,废气经生物除臭处理后,自18#排气筒排放 | 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的排放浓度以及臭气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标准,氨、硫化氢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同时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标准限值 | |
7 | 21#排气筒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 提取车间的含乙醇废气及乙醇罐区废气经两级水洗塔水洗后自新设的21#排气筒排放 |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以及臭气浓度均可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同时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标准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界四周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通过基础减振、选取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等方式降低噪声 | 厂界四周的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全厂产生的危险废物分别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废试剂贮存库内,委托资质单位处置,总面积为180m2 | 全厂产生的危险废物分别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废试剂贮存库内,委托资质单位处置,总面积为180m2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项目乙醇罐区设有围堰,提取车间设有可燃气体报警器、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和联锁通风装置,污水处理站混凝土厚度大于250mm,抗渗等级为P10,危废暂存间设有集液托盘,厂区设有720m3事故废水池,雨水排口设截止阀。 建设单位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 | 项目乙醇罐区设有围堰,提取车间设有可燃气体报警器、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和联锁通风装置,污水处理站混凝土厚度大于250mm,抗渗等级为P10,危废暂存间设有集液托盘,厂区设有720m3事故废水池,雨水排口设截止阀。 建设单位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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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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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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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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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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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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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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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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