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公司1、2****集团**电厂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项目输煤系统运行维护(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 淮河能源******公司1、2****集团**电厂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项目输煤系统运行维护
2.招标编号: ****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2日
5.开标日期:2024年11月1日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274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强华****公司
投标报价:****297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集团**电力****公司
投标报价:****7562.00元
三、公示期
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7日。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按下述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551-****0155,地址:****10****中心****办公室)。
四、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有效线索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7.提起异议的日期。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接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五、其他
1.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cn/)、(http://www.****.cn)、淮河能源采购网(http://www.****.com/)及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等媒介发布,其他媒介转载与前述媒介发布的内容不一致的,以前述媒介发布的内容为准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林场路67号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大道236号507室
联系人:蒋伟、曹志强
电 话:0551-****9538/139****8286、0551-****9547/186****2031
应急客服电话:0551-****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周休息日(一般指周六、周日)和法定假日除外。投标人/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