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研究传染病预警监测HIS接口及改造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卫健委 宣疾控〔2024〕47号 转发《关于印发**省集成部署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实施方案的通知》、**省疾控《关于部署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有关工作的通知》、**卫健委《转发省疾控局关于部署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有关工作的通知》、**省疾控《关于调度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执行进度的通知》要求,今年**内完成部署工作的15****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服务器软硬件环境配置的要求》,9月15日前完成前置软件服务器软硬件环境配置工作;9月30日前完成技术服务商招标工作,11月上旬完成数据上传;同时,按照《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数据集成和API接口规范(施行)》,加快推进院内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和接口改造。**卫健委每月进行调度。
我院HIS系统承建商****对接口规范进行评估,评估接口和流程改造费用8万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8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说明:
接口实现的数据来源****医院HIS系统。我院HIS系统为**市卫生健康信息化项目乙方****承建,仅原系统承建商具备软件授权和技术改造能力。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本项目符合上述第一条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本项目具有唯一性,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地址:******开发区水阳**大道235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事实理由、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等)扫描后传至电子邮箱(****@qq.com)向采购人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
地址:**市津**路76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0563-****798
2.监督部门:****纪检部门、0563--****035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