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购置水光机等设备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口腔设备及器械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4日 11:3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04日至2024年11月1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市**区卫**路19号****401室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 14:00 | ||
开标地点 | ****201室 | ||
预算金额 | ¥47.9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晓彤、常柳、王洁、周倩、常珊、孙亚萌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6630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大沽路7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杜老师,022-****0636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卫**路1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晓彤、常柳、王洁、周倩、常珊、孙亚萌022-****663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购置水光机等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47.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购置水光机1台、吸脂机1台、电动综合手术床1张、可视喉镜1台。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办公厅、****办公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23年****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加盖公章。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4.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5.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三)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的规定,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非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4日 至 2024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卫**路19号****401室
方式:现场售卖;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文件购买只接受现金、电汇形式,不接受支票形式。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 14点0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 14点00分(**时间)
地点:****2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大沽路75号
联系方式:杜老师,022-****0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卫**路19号
联系方式:杨晓彤、常柳、王洁、周倩、常珊、孙亚萌022-****6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晓彤、常柳、王洁、周倩、常珊、孙亚萌
电 话: 022-****6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