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经**镇石****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人民政府备案,决定对**县**镇**村灾后水利设施恢复建设项目进行招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镇**村灾后水利设施恢复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名****县委****小组文件(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潭县农组发[202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2024年省级第二、三、四、六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①项目名称:**县**镇**村灾后水利设施恢复建设工程项目
②项目地点:**镇**村
③项目内容: 1、毛屋组引水渠道建设,长约600米,宽约0.3 米,高约0.4米,厚度约0.2米;
2、村主渠道3处截止闸建设,混泥土硬化约62.5立方米;
3、渠道清淤建设约500立方米
④、工程预计投入资金263700.00元。
3.项目要求:
①施工方必须给施工人员全员购买意外保险,工程施工期间,应遵守安全生产操作流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均由施工方负责。
②严格按照预算清单内容、****交通局工程验收标准施工,施工期间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由施工方负责,甲方负责监督。
③严格按照国家的道路交通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4.付款方式:
乙方全额带资(含税),工程竣工后,经甲方及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根据上级专项资金到账情况分批分次予以支付(专款专用)。
5.工期要求:要求在2024年12月30日前全部竣工,达到验收标准。
二、招标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11时至2024年11月11日11时止。
2.报名地点:河****服务站****财政所一楼)。
3.报名联系人:欧阳洋 联系方式:131****8588
4.报名条件: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与招标内容相关的建筑许可,或具有5年以上土建施工经验的个人
②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矛盾纠纷等情况概由乙方自行协商解决
③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还应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人报名需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④村专职干部、****委员会成员及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村招投标。
⑤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时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
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后退还。
6、招投标时间 :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招标办法
1、本工程招标活动由河****服务站主持进行。
2、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身份证;代理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投标金额下浮控制在10%以内,按以下程序确定中标人:
(1)以有效报价的最低者中标;
(2)两个或两个以上同时符合的,以报价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人。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五、合同签订:
1、中标单位在中标公告无异议后,签署施工合同。
2、投标单位中标后既不按时间或者拒绝签订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单位择日重新招标)。
3、中标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严禁将承包的工程倒手转包,如遇倒手转包,应视违法合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附则: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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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