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刁**支流沿岸无主废渣堆治理(重)工程总承包项目****改革局以丹发改审批〔2024〕17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 万元 0.0% 私有资金:0.0 万元 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 万元 0.0% 境外私人投资:0.0 万元 0.0% 财政资金:869.850229万元 100.0% 其他:0.0 万元 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市**县车河镇灰乐屯、拉建屯、坡定屯刁**支流(车河河)沿岸。 建设规模:实施历史遗留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清理及运输 20277.20m3;实施净土回填工程14013.74m3;实施建设挡土墙140m;实施建设护坡工程 2350㎡;实施生态绿化工程,种植草本植物3359㎡。 本项目概算价:869.850229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 180 天(日历天)。 2.2.1 招标范围:刁**支流沿岸无主废渣堆治理(重)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施工图审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和招标人要求的全部设计、施工内容。 2.3.1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1********03485001,标段(包) 名称:刁**支流沿岸无主废渣堆治理(重) 2.5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6 公开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文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①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 ②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 号、桂建管〔2020〕11 号文除外)。 ③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1、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规模与 3.3 企业业绩要求一致,但不限制担任过的时间;2、如不要求企业业绩时,此处由招标人定义相类似的工程类型:环境治理工程,不限制项目规模和担任过的时间。) 3.2.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建筑类专业中级职称。 3.2.3 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含贰级) 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 号、桂建管〔2020〕11 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全部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 号、桂建管〔2020〕11 号文除外)。 3.6****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发布招标公告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 3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应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 2024-12-05 09:305.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http://ggzy.****.cn/成功上传。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环节,签到、解密时间为 60 分钟。在签到、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1.****.16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 CA 锁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 CA 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如投标人需在现场进行网上开标室签到和投标文件解密的, 须自行携带手提电脑、个人CA锁、企业CA锁进入开标现场。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签到不成功或投标文件不能解密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 浏览器 (IE11 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111.****.16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使用 CA 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 5.4 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 CA 证书解密。 本项目不设预付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 1、完成工程总量的30%,经设计、监理、建设单位核准无误,在收到承包人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包人支付合同30%的首笔进度款; 2、之后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70%进行支付。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hcggzy/)发布。 ****交易中心 0778-****718 **县建设****办公室 0778-****711
2024 年 11 月 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