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批农村公路改建项目
第三标段废标公告
****受****的委托,就****2024年第三批农村公路改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24年10月30****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了评审,经招标人确认,现将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2024年第三批农村公路改建项目
1.2项目编号:****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建设地点:**市**境内。
1.5项目总投资额:****161.33元
1.6、质量要求:合格
1.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1.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四个标段
第三标段:**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邢口镇马庄村);
1.9、招标范围:
第三标段: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10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三标段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2.4、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六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起算)。
2.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信用中国网”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将网站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注:一个投标单位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同时参与2个(含)以上标段投标,如在排序靠前的标段被定为中标人,则视为自动放弃其他标段定标候选人资格。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5人
四、评标情况
第三标段:经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标段按废标处理。
未通过名单及原因:******公司授权委托法人应签名处未按要求签名,符合性检查未通过,按无效投标处理;******公司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中委托期限为招标文件下载之日起90日历天,不符合招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的要求,且该公司提供的施工业绩无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扫描件,无无效业绩,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六、公示时间: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07日(三个工作日);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线上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线上提出投诉。(本网站重要文件栏中有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八、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行政路东段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1-****915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开大道296号自贸大厦
联 系 人:刘永杰
联系方式:175****0303
3.监督部门
名称:****采购办
电话:0371-****6979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