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书法室及阅览室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市**县**镇滨河大道6号151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8日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书法室及阅览室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招标
预算金额:31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询价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4)提供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情况承诺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承诺函: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或《****财政局****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闽财购【2021】9号文)》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说明:3.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时间:2024年11月04日至2024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省**市**县**镇滨河大道6号1513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元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8日9点00分(**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会议室(**省**市**县**镇滨河大道6号1513号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名 称: ****
地 址:**县梅仙镇梅埔路8号
联系方式: 183****0382
联系人:张老师
名 称: ****
地 址: **省**市**县**镇滨河大道6号1513号
联系方式: 136****3698
项目联系人:小吴
电 话: 136****3698
附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现金;
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4、投标企业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现金包封的方式提交到开标现场,包封袋自备,并于包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密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询价保证金 | |||||
1 |
| 310000.00 | 6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