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序号 | 品名 | 数量(吨) | 储粮形态(包装/散装) | 产地 | 入库等级 | 生产年度 | 特征指标检验结果 | 质量指标抽检情况 | 安全指标抽检情况 | 储存地点及仓号 | ||||||||||
主要脂肪酸组成% | 色泽 | 透明度(20℃) | 气味、滋味 | 水分及挥发物(%) | 不溶性杂质(%) | 酸价(KOH)(mg | 过氧化值(g | 加热试验(280℃) | 黄曲霉毒素B1(μg | 铅(以Pb计)(mg | 总砷(以As计)(mg | 苯并(a)芘(μg | ||||||||
24C24 XJC110 701 | 菜籽油 | 960 | 5L/桶装4桶/箱 | 国内 | 非转基因压榨一级 | 2024 | 符合新国家标准GB/T1536-2021 | 淡黄色至浅黄色 | 澄清、透明 | 具有菜籽油固有的香味和滋味,无异味 | ≤0.10 | ≤0.05 | ≤1.2 | ≤0.05 | 无析出物,油色不得变深 | ≤ 10 | ≤0.08 | ≤ 0.1 | ≤ 10 | 鸭子塘库点6-2号仓 |
特别说明: 1、成交价为采购方仓内价。菜籽油必须是2024年10月30日后生产的,如需要在仓门前交割交货的,菜籽油板前费用预计为20元/吨,由卖方承担,如果承储库点予以配合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供货方必须提供运输和发货地点证明,如:从发货地至采购地的火车大票、汽车过路费、发票等。
3、供货方在发货前必须提供能代表该批粮油质量的原产地有资质质检机构出具的完整质检报告给采购方,采购方按相关要求检验,达不到质量要求的,一律拒收;入库结束后经买方粮权主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质量检验,若达不到采购清单质量要求的,进行全部退货处理,并由供货方承担违约责任和买方损失。
4、入库期:竞拍方必须在成交日起45天内将采购的油全部入库完毕。
5、付款期:买方必须在交易成交后30天内将货款分****交易中心专用账户。
6、结算方式:按每入仓480吨预付80%的货款进行结算,待满仓后结至合同金额80%货款,待满仓经买方粮权主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出具质检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结算剩余货款,供货方结算货款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检验费用由卖方承担。
7、所采购菜籽油,在满足此采购清单要求的前提下,其它质量、品质、食品安全指标要求按国家GB/T 1536-2021、GB2716-2018、GB2761-2017、GB2762-2022及其他相关标准规定执行。
8、联系人及电话:赵省国 186****4099
2024年11月4日